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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煽动民族仇恨五年不改,一审或刑3年6个月 满清余孽五年妖言都没人管,五年啊

网上煽动民族仇恨五年不改,一审或刑3年6个月

满清余孽五年妖言都没人管,五年啊!多个账号频发,得有惑众多少人?网络发言看似自由,但绝不能触碰民族团结这条法律红线。湖南岳阳云溪区法院宣判的这起案件,给不法者敲响警钟 。

8月26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剑仁因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从2020到2025年长达五年时间里,宋剑仁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多个账号、建立网络群组。他不断发布造谣、侮辱性质的言论,刻意挑拨民族之间的关系,煽动对立情绪。

公安机关此前多次对他开展训诫、谈话教育,劝导他停止违法行为,可他屡教不改,持续在网上传播不当言论,甚至纠缠、恶意举报他人,造成十分恶劣的网络影响。法庭认定,其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到他归案以后如实交代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作出从宽处罚。

五十六个民族如同石榴籽一般紧紧相拥,民族团结是我们社会稳定发展的根基。宪法和法律明确禁止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歧视的行为。

很多人误以为,躲在屏幕后面随口发表极端言论没什么大事。这个判决清晰告诉我们: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刻意挑起民族矛盾、制造仇恨对立,不管线上线下,都必将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有边界,守住底线才自由。尊重各个民族,维护民族团结,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恪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