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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类违规行为,从餐饮门店偷偷复用过期变质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类违规行为,从餐饮门店偷偷复用过期变质食材、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到不法商贩故意制售有毒有害的伪劣食品,每一项都直接击穿了食品行业的伦理底线:它直接侵害的是每一位消费者不容侵犯的健康权,不少不合格食品含有的有害成分甚至会给食用者造成肝肾损伤、慢性中毒等不可逆的永久性身体伤害,更会在全社会范围内引发大范围的信任恐慌——当消费者走进市场、拿起外卖都要时刻警惕“会不会吃到问题食品”,整个食品行业的信任根基都会被悄然侵蚀。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食品安全治理领域长期存在着“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的扭曲倒挂现象:不少藏在城乡结合部的黑小作坊、利欲熏心的不良商家,靠制售伪劣食品能攫取动辄数百万的巨额违法所得,但此前沿用的罚款额度、处罚力度却明显偏轻,几十万的最高罚款和其拿到手的暴利相比几乎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罚一次反而还能靠着后续的违法经营很快赚回损失,这也正是不少不良商家屡罚屡犯、边罚边犯的核心症结所在。

而我们所倡导的“重罚”,本质上从来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的情绪化手段,而是要以此为核心支点,构建起一套让所有从业者“不敢违、不能违”的全维度约束体系:
一方面,针对主观恶意违法、情节极其严重的市场主体,直接适用惩罚性赔偿、顶格高额罚款、终身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对触及刑法的恶劣行为更是从严从快追究刑事责任,直接打碎所有不良从业者“罚点小钱就能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让他们根本不敢打违法牟利的歪主意;
另一方面,重罚的约束力还会沿着食品产业链条层层传导,倒逼上游原料供应商、外卖平台、线下市场管理方以及属地监管部门主动层层压实自身责任,把原本只针对终端商家的单点约束,延伸覆盖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风险管控,从根源上堵住此前分散在各个环节的监管漏洞。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重罚”绝对不是简单粗暴的“罚得越重越好”,整个执行过程需要精准厘清规则边界,做好清晰的分类处置:要把主观故意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恶劣恶行,和小微商家非主观的轻微操作失误(比如食品标签标注的文字小瑕疵、临期食品摆放不够规范等没有实际危害的问题)明确区分开,坚决避免泛化的过度罚则伤害到那些一直合规经营的小商户的正常生计。同时重罚机制还要和全流程的日常动态监管深度配套,不能只等有害食品已经流到消费者餐桌上之后再做事后的高额追责,而是要把监管端口前移,在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就提前排查隐患,把风险直接拦截在有害食品流向市场之前。

整体来看,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恶意违规、重大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重罚导向,是现代公共治理当中极具现实价值的必要制度设计——它用极其明确的高昂违法代价,给所有食品从业者清清楚楚划下了不可触碰的红线,最终守护的,是每一个普通人一日三餐里最基础的健康权益,也是整个食品行业能长期健康发展的秩序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