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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一桩因为一把车钥匙引发的官司,给所有有车一族提了个醒。刘先生在苏州一家

江苏苏州,一桩因为一把车钥匙引发的官司,给所有有车一族提了个醒。刘先生在苏州一家制衣厂上班,每天开车上下班。他有个习惯,到了单位把车停好,随手就把车钥匙往办公桌上一放,然后去车间干活。这个习惯保持了很久,从来没出过事,他也就没当回事。可偏偏就是这个不起眼的习惯,差点给他惹上大麻烦。
 
事发那天晚上,刘先生开车去上夜班,到了单位跟往常一样,钥匙往桌上一丢,人就进了车间。他不知道的是,同事余某那天走得早,路过办公室看见没人,桌上正好躺着车钥匙。
 
余某之前也见过刘先生这么放钥匙,一直没敢动,这天正好要去超市买点东西,心想反正就开出去一会儿,神不知鬼不觉,于是拿起钥匙就走了。
 
余某找到刘先生的车,坐进驾驶室,启动、倒车。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连驾照都没有,倒车的时候手脚一慌,根本没看后视镜,正好撞上了从车后正常经过的宋师傅。
 
宋师傅骑着电动车,根本没想到这辆车会突然倒过来,被这一下撞得不轻,连人带车倒在地上,身上多处受伤,两辆车也都有损伤。
 
交警赶到现场一查,余某居然连机动车驾驶证都没有,属于无证驾驶。最终交警认定,余某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宋师傅受伤住院,花了不少医疗费。可赔偿的事谈来谈去谈不拢,宋师傅一怒之下,把余某、车主刘先生,还有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三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这案子到了法院,争议点就两个:保险公司赔不赔?车主刘先生用不用担责?
 
先说保险公司。这里得给大家掰扯清楚,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不是一回事。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买的,哪怕开车的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也得先在额度内把医疗费垫上,救人为先,垫完之后再找真正的责任人要回来。
 
这家保险公司之前已经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垫付了18000元,所以不用再额外赔钱。
 
至于商业三者险,那是车主自己花钱买的额外保障,保险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无证驾驶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而且保险公司也已经把这条免责条款跟刘先生说清楚了,所以商业险这块,保险公司一分钱不用出。
 
再说车主刘先生。宋师傅觉得,车是你的,钥匙是你放桌上的,你没管好,出了事你就得赔。可法院的判决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刘先生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的理由说得很清楚:第一,事故发生前,刘先生根本不知道余某开了他的车,完全是被蒙在鼓里;第二,余某拿钥匙开车,既没有经过刘先生明着同意,也没有默示许可,纯属擅自偷开;第三,两人只是普通同事关系,余某偷开车辆这种事,已经超出了刘先生能够合理预见的风险范围。说白了,你不能要求一个人预见到同事会偷偷拿自己的钥匙去无证驾驶,这太离谱了。
 
最终法院判决,超出交强险的医疗费3.9万余元,扣除余某已经垫付的1万元,余某还得赔宋师傅2.9万余元。车主刘先生一分钱不用出。判决下来后,三方都没有上诉,案子就这么定了。
 
这事儿传到网上,很多人松了口气,觉得车主总算不用背锅了。可也有人担心,那是不是以后车钥匙随便放都没事?其实不然。这个案子车主无责,关键在于"普通同事""不知情""超出合理预见"这几个点。
 
如果换一种情况——比如你把钥匙放在前台,同事问你钥匙在哪你随口一说也不核实对方有没有驾照,或者你明知道亲戚朋友没驾照还把钥匙放他够得着的地方,那法院很可能认定你保管不善,得承担相应责任。
 
之前就有类似的案子,车主把钥匙放前台,同事问了就给,最后被判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所以说,车钥匙这东西,真不是随便放的。它不是一把普通的钥匙,背后是一辆可能造成重大伤害的机动车。你随手一放,可能觉得没什么,可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拿走,出了事,扯不清的官司在后头。
 
养成随手收起来的习惯,不是矫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