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一家都是狠人!陕西咸阳,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年幼的女儿与父亲长期断绝来往,直至父亲

一家都是狠人!陕西咸阳,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年幼的女儿与父亲长期断绝来往,直至父亲重病去世,女儿也没出现过,事后女儿把丧葬费和抚恤金领走,伯父将其起诉,而女子表示:从高中以后,他就断了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可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事情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马某乙是父亲马某丙的独生女。
 
早在1992年,马某丙和妻子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年纪尚小的马某乙,最终被判给母亲抚养,从此便彻底离开了父亲的生活圈。
 
父母离婚后,父女二人的关系越来越淡,慢慢就断了日常联系。
 
据马某乙回忆,在她成年懂事之后,父女二人曾有过一次深入交谈,父亲明确跟她说过,自己有稳定的退休收入,生活完全能够自理,往后不用她操心养老的事,也不需要她出钱出力照顾。
 
也正是因为父亲的这句话,马某乙心里彻底放下了赡养的顾虑。
 
在之后的十几年里,她真的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父亲,没有给过一分赡养费,没有上门探望过一次,父女二人几乎形同陌路,彻底断了交集。
 
原本日子就这么平淡过着,可意外来得猝不及防。
 
2019年,马某丙突发脑出血,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彻底失去了自理能力。
 
晚年重病缠身的他,身边没有妻儿照料,处境十分凄凉。
 
关键时刻,是自己的亲哥哥马某甲,也就是马某乙的伯父,主动扛起了照顾弟弟的重任。
 
从住院治疗、日常陪护,到后续养病照料,全程都是伯父忙前忙后、出钱出力。
 
哪怕自己日常也有琐事缠身,但他从未抛下病重的弟弟。
 
遗憾的是,经过全力救治,马某丙的病情始终没有好转,最终不幸离世。
 
弟弟骤然离世,后事依旧是伯父一手操办。
 
从置办丧葬用品、安排葬礼流程,到最后送弟弟下葬、祭扫守灵,马某乙自始至终都没有现身,连父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赶来见。
 
谁也没想到,父亲下葬没多久,常年缺席、从未尽过孝心的马某乙,突然主动出现,申领了父亲的抚恤金和丧葬费,还提出自己是父亲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
 
侄女这番操作,彻底寒了伯父的心。
 
在他看来,弟弟活着的时候,侄女不闻不问、冷漠至极,弟弟病重、离世、下葬全程缺席,没有尽过半分子女义务。
 
如今人走茶凉,却跑来争抢遗产,实在太不近人情,也不合情理。
 
一气之下,伯父直接将马某乙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取消她的继承权。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伯父提交了大量证据,证明马某乙多年来从未履行赡养义务,弟弟晚年全靠自己照料,侄女的行为等同于遗弃父亲,理应丧失继承资格。
 
而马某乙的辩解也十分坚定:“当年是父亲主动说不用我养老,不是我不想尽义务。既然他明确表示不需要我赡养,我自然没有必要一直贴上去,所以我没有任何过错。”
 
面对这场拉扯不断的家庭纠纷,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严谨判决。
 
首先,法院明确认定,马某乙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
 
遗弃行为的认定,需要满足主观上故意抛弃、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核心条件。
 
本案中,父女断联是父母离婚的历史原因造成,且父亲早年确实有稳定收入、具备自理能力,还主动表态无需女儿养老,无法认定女儿存在恶意遗弃的主观意图。
 
但与此同时,法院也绝不纵容“只继承、不赡养”的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有赡养能力却长期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马某乙成年后具备独立生活和赡养能力,即便父亲有收入、曾表态无需养老,也不代表她可以彻底切断亲情联结,完全免除法定赡养义务。
 
她多年零探望、零照料、零赡养,全程缺席父亲重病与葬礼,确实存在严重过错。
 
综合所有情况,一审法院最终判定,父亲名下7500元存款及利息,全部归伯父马某甲所有,马某乙无权分得。
 
马某乙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原判。
 
我觉得这个判决特别公正,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兼顾了人情法理。
 
父母的一句体谅,从来不是子女逃避赡养的借口,法定赡养义务无法免除,不构成遗弃是法律严谨,少分遗产是对孝心缺失的惩戒,既不一刀切,也绝不纵容冷漠。
信源:风芒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