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西安一男子租了一套毛胚房,自费装修后,一租就是八年。退租时,男子便将自己装修的东西全部拆除,包括木地板、空调等等,而房东在得知后气炸了,但男子却表示,都是自己花钱装的,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租客经过房东同意进行的装修,租赁期满后,没有和房屋结构牢牢结合、可以独立拆除且不损伤房屋的物件,所有权归租客,租客可自行拆除带走。
网友评论:
我完全站在租客方:1、租的毛坯房,还的毛坯房;2、自己掏钱装修,没占房东一分钱利益;3、没破坏原来毛坯房结构;4、结清了所有水电气费和物业费。结论: 租客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于法于理有据。
必须拆到和毛坯房一模一样,所有垃圾清理干净,也公平,不能拆一半就完事儿,完完全全恢复原来样子也公平,不能把清理垃圾的费用给房东。
那些地板什么的,拆了也不值钱了,还费时费力,还不如和房东协商一下,让房东付个20-30%的装修款,然后留下装修后走人为好,如果房东不同意,再拆除不迟。
租客当年租的就是毛坯房,走的时候还你一个毛坯房有错吗?是房东带着占便宜的想法,想的太美了。
说实话,其他东西可以拆走,地板就不应该拆走了,地板拆走了也没有利用价值,不如留给原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