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郭德纲被罚款了,这事情其实就过去了,因为被罚款了,就等于被惩罚了,事件定了性,老郭可以软着陆了,明确的收场的边界出现了。最糟糕的状态,就是现在主办单位和剧场被罚款,而老郭演出者没有被罚款,这活生生把郭德纲变成彻头彻尾的高危艺人。
这事儿得从头捋。7月24号晚上,武汉中南剧场,郭德纲在《济公活佛》第八本专场演出里,即兴改了那段大伙儿都熟悉的《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这首歌唱了几十年,是电影《铁道游击队》的插曲,2019年还入选了中宣部评选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优秀歌曲100首”,分量摆在那儿。
可老郭在台上把原词改成了戏谑的版本,中间还加了一段跟歌曲历史语境完全不搭界的念白。台下有观众听着不对劲,扭头就给文旅部门递了举报。
武汉市文旅局动作挺快,8月11号正式立案,9月7号通报就落地了。通报里说得明明白白,这事儿定性为“歪曲篡改表现抗战的著名歌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可处罚结果一出来,大伙儿都愣住了——挨罚的压根儿不是郭德纲本人。举办单位江苏好迪芮呈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687.4元、罚款486874元,剧场方武汉中南剧场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11万。
两边加起来六十多万,罚款倍数正好是违法所得十倍,顶格处理,半点没含糊。通报末尾还补了一句“对涉事人员严肃处理”,但具体怎么个处理法,至今没对外公开。这就引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词是郭德纲改的,话是郭德纲说的,凭啥罚的不是他?
道理其实不复杂。正规的商业演出,不是艺人往台上一站就完事儿了,背后是一套完整的链条。票是主办方卖的,节目是主办方报批的,场地是主办方租的,内容审核也是主办方签的字。
演员演到兴头上临时加一段没报备的“现挂”,监管首先要找的,就是签字盖章的那个主体。这事儿搁谁身上都一样,换了别的演员,也是这套逻辑。
可问题就出在这儿。表面上看,郭德纲本人没被直接处罚,好像躲过了一劫。但稍微往深了想,这恰恰是最麻烦的局面。
为啥这么说?咱们得把这三方的账算明白。一场商演里头,主办方负责项目发起、跑审批、租剧场、搞宣发、卖票,还得掏郭德纲团队的出场费。
这笔出场费有两种算法,一种是买断制,一笔钱打包搞定;一种是保底加提成,先给个保底价,票房好了再分成。剧场方主要赚场地租金,有时候还能从票房里抽一笔。郭德纲这边呢,就是拿出场费的那一方,演完走人,后面的烂摊子跟他没直接关系。
这次罚款一出来,主办方基本是血本无归,那点票房收入连罚款的零头都不够,还得倒贴钱。剧场方也一样,租金没赚着,反倒搭进去十一万。可郭德纲的出场费早就落袋为安了,一分没少拿。
这就留下了一个极其糟糕的先例——今后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的主办方和剧场想请郭德纲来演出,都得掂量掂量:台上那位爷要是再来一段即兴发挥,出了事儿,挨罚的可全是我们,他拍拍屁股走人了。这风险谁扛得住?
资本这东西从来都是趋利避害的。一家演出公司花钱请人来演出,图的是一本万利,可要是请来的艺人自带“罚款风险”,那这笔账就得重新算了。
有网友说得特别直白:郭德纲宁愿自己被罚,因为罚完了事儿就过去了,可德云社没被罚,以后一亮相,谁还敢接?
市场上不缺能说相声的人,缺的是让老板们安心赚钱的合作对象。一旦被贴上“高风险”的标签,资本就会绕着走。
实际上,连锁反应已经开始了。从8月11号立案开始算,郭德纲和德云社旗下已经有十来场演出出了状况。西安麒麟剧社十周年巡演取消了,郭德纲于谦青岛专场延期了,廊坊的《窝头会馆》直接发了取消公告,南昌、杭州的场次也从票务平台上悄悄下架了。
涵盖相声、京剧、话剧三条线,涉及好几个城市,光直接票房损失和前期投入加起来就超过三百万。
更让人心里发毛的是,这些取消和延期的公告,绝大多数都是演出场馆和票务平台直接贴出来的,而不是德云社自己发的。
这说明啥?说明主动权已经不在郭德纲手里了。以前是各地主办方抢着请,现在反过来了——主办方和场馆开始主动评估风险,一看苗头不对,宁可赔违约金或者直接把场次下架,也不愿意担这个连坐的责任。
到了这个份儿上,郭德纲真正面临的麻烦,压根儿不是那六十多万罚款该谁掏,而是以后还有没有人敢掏钱请他来演。这比任何一张罚单都来得狠。罚单是明码标价的,可“没人敢合作”这五个字,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说到底,这场风波给整个演出市场提了个醒。艺人站在台上,不光是对观众负责,还得对请他来的人负责。一句即兴发挥,可能砸了自己的饭碗,更可能砸了别人的饭碗。当合作方都开始退避三舍的时候,再大的角儿也得想想——这账,到底该怎么算。
信源:
新浪财经:武汉文旅局公布郭德纲事件处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