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反复说要作废的“敌国条款”,到底是啥?一句话:它是悬在日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它指的是《联合国宪章》里的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这3条写明了:
德意日这些二战法西斯国家,如果再有侵略的迹象,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这些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可以直接采取军事行动,不用等安理会批准。
这就像一道专门给日本画的“红线”。1945年《联合国宪章》生效以来,它一直是悬在日本头上的紧箍咒。
可问题是,日本一边让军国主义阴魂不散,美化侵略史、拜战犯、扩军修宪;一边又喊着让俄罗斯拆纪念碑,说“敌国条款”过时了。你一边磨刀,一边让人把捆你的绳子解开,换谁都不会答应。
法律上真能作废吗?
日本声称1995年联大已承认条款“过时”,但中方明确指出: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要联合国三分之二会员国表决通过,且五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1995年联大决议只有建议权,没有法律效力。
国际法专家说得很清楚,只要这个程序没走完,“敌国条款”就依然有效。
所以中方近期的表态也很明确,条款至今仍然有效。
想挣脱这条约,路只有一条,彻底跟军国主义切割。
否则,这道紧箍咒,就会一直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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