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半夜打电话让她离婚,离婚第二天,她发现这是丈夫的一个圈套,原来丈夫迫切离婚,是因为中了大奖。
袁丽与熊海涛都是重庆人,袁丽家住巫县,熊海涛家住梁平。
1998年,两人在云南打工认识,当时的袁丽只有二十二岁,而熊海涛是二十六岁。由于两人的大哥是战友,在兄长的撮合下,两人很快成为一对恋人。
那时候的熊海涛对袁丽体贴入微,恋情极速升温。1999年,两人回到重庆成婚,第二年,袁丽生了女儿小慧。
婚后的生活虽然清苦,但夫妻二人相爱甚深,日子是快乐的。这时候袁丽发现,熊海涛非常喜欢买彩票,几乎每期必买,但从没中过什么奖。
2010年,袁丽开了一家麻将馆,由于麻将馆一个人打理便可,熊海涛不想游手好闲,于是提出开一家彩票店。袁丽认为,开彩票店是稳赚不赔的,便同意了。
然而,袁丽发现,自从开了彩票店后,熊海涛买彩票的金额越来越大,每期少则几十甚至过百。这样算下来,彩票店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无奈之下,夫妻二人把店转让了出去,而熊海涛则去云南做起药材生意。
2014年正月初四,熊海涛的母亲曾炽秀七十大寿,这天熊海涛喝得醉醺醺,袁丽听到熊海涛的手机不断传来信息,于是瞄了一眼。
手机中有两个女人发来信息:老公,可要注意身体哦。老公,我想你了,什么时候来看看人家嘛。
两个女人,一个是云南的。一个是梁平本地的,叫唐敏,是熊海涛的初中同学。
袁丽看完信息,心中气啊:原来你出轨?还两个?你行啊熊海涛。
之后夫妻二人争吵不断,2014年7月14日,袁丽一气之下带着女儿回了娘家。期间,熊海涛多次说:你走了就不要回来了。
2015年2月17日,这一天是腊月二十九,晚上22点,熊海涛打电话给袁丽:我们离婚,你快回来。
这么晚,这么急打电话来让我离婚?袁丽心中疑惑,她以为这是熊海涛的情人等不及了,在逼熊海涛。既然心已死,那就离吧。
至于财产分割,房子留给女儿小慧,银行的二十万贷款,熊海涛提出由他还,女儿的抚养费亦不用袁丽出。
2015年2月25日,正月初七,袁丽和熊海涛正式离婚。第二天,袁丽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丽丽,你这回风光啦,打算和老公去哪玩?有了几百万,是该潇洒潇洒了。
袁丽听得一头雾水,细问之下:原来熊海涛中了大奖,奖金有五百七十万,到手463万。
袁丽不信,便打电话问女儿小慧:你爸中奖了?小慧说:那天我经过彩票店,老板问我爸在哪,说他中大奖了,后来我问爸爸,他说中了一百元。
一百元?袁丽信他才怪,于是立即用手机搜索开奖结果。原来自己当初那个彩票店,真出了一等奖,而号码就是熊海涛一直买的那组。
袁丽终于明白,为什么在腊月二十九那晚,熊海涛迫切打电话离婚了。那天是周二,是开奖日,晚上九点,熊海涛知道自己中奖后,便在十点打电话离婚。难怪他会主动承担债务。
袁丽认为,中奖是在离婚前,奖金应有她的一半,于是向法庭申请要分奖金。
然而,熊海涛却说:彩票不是我买的,是我母亲买的,钱全是她的,想分钱?你想多了。
曾炽秀亦证实:彩票是我买的,那天我儿子写好号码让我买,我刚好没钱,还向熟食店的老板娘借了一百块。
同时,曾炽秀提供了四个证人:一个是熟食店的老板娘,一个是彩票店主唐敏,另两个是她的大儿子和女婿。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去领奖,曾炽秀说因为怕晕车,所以让小儿子熊海涛和大儿子,女婿三人,一起去领奖。
四个证人均证实曾炽秀所言,但袁丽指出,唐敏是熊海涛的情人,还有大儿子和女婿是近亲属,证言不可信。最主要是,奖是用熊海涛身份证领的,第二天他就转了14万给唐敏,而大儿子和女婿亦分到50万。袁丽认为熊海涛是贿赂了他们。
但法庭认为,四人证言形成证据链,彩票可认定是曾炽秀所有,但奖金应与老伴共同拥有,又因彩票是在袁丽未离婚前买的,所以奖金应该是,曾炽秀夫妻二人,以及熊海涛,袁丽,四人平分。袁丽应得115万。
2015年3月,一审判决,袁丽不服,因那四人证言根本不可信。
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终审。
法官仔细核对福彩中心登记领奖人、熊海涛长期追号的投注习惯、彩票店证词、兑奖存档记录,查清真相:彩票实际购买人就是熊海涛,并不是其母亲。
而女儿小慧也证实,奶奶曾炽秀根本没有买彩票,街坊邻居也作证,曾炽秀唯一爱好是打麻将,从来没有买过彩票。
关键法理:购彩、开奖发生在婚内,哪怕兑奖是离婚之后,奖金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熊海涛属于离婚时故意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袁丽主张分得一半230万,法院予以支持。
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460万税后奖金属于熊海涛、袁丽夫妻共同财产,熊海涛限期向袁丽支付230万元,驳回熊海涛母亲的全部诉求 。
机关算尽想独吞大奖,最后熊海涛还是拿出一半奖金给前妻。
彩票带来的是运气,婚姻考验的是人品。再巨额的天降财富,也不能靠欺骗离婚,把本该共有的财产占为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