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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四川广元,某汽车销售门市的员工早上上班,突然发现停在门外人行道上的6辆展

冤不冤?四川广元,某汽车销售门市的员工早上上班,突然发现停在门外人行道上的6辆展车被砸坏了,车顶和引擎盖坑坑洼洼,碎玻璃碴子撒了一地。警方介入调查,认定是楼上空置房的阳台玻璃碎裂掉下来砸的。随后汽车公司、开发商、物业三方协商赔偿未果,汽车销售门店告上法庭,索赔维修费26885元,车辆贬值损失151850元。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不一样!

A公司在小区底商开店卖汽车,冯某平时就在这家店里负责门店的日常事务。

2024年7月,公司刚租下这个小区的商铺卖车时,签物业协议的时候,用的就是冯某的名字。

开业后为了展示方便,门店把6辆新车停在了商铺门口的人行道上。

那地方宽敞,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见,既吸引顾客也好做宣传。

2025年8月的一天早上,冯某像往常一样来门店上班。

还没走到店门口,远远就看见那几辆展车不对劲了。

走近了一看,他心咯噔一下沉到了底,6台车没一台完好的。

车身上全是砸痕,挡风玻璃碎了,引擎盖凹进去好几块,碎玻璃碴子散落在周围。

他当时就慌了神,不知道是谁干的,随后赶紧报了警。

民警来了之后调了监控,又上楼挨层查看,排除了有人故意扔东西的可能性。

最后发现,是小区里一套空置房的阳台玻璃碎了,脱落之后掉下来正好砸中了楼下的车。

那套房子的阳台玻璃碎裂脱落,造成的冲击力不小,6辆车都被波及,没一辆幸免。

经查房子的房主是范某和谢某,两个人共有的产权。

他们2018年3月就签了购房合同,2023年8月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但这房子一直没收,因为俩人觉得房子质量有问题,跟开发商扯了很久,一直拒绝收房。

房子空着没人住,钥匙在开发商手里,后来又交给了物业公司保管。

业主本人跟物业压根没签过任何合同。

车被砸之后,冯某和公司负责人找到了开发商和物业谈赔偿。

但三方各说各话,谁都不愿意痛快掏钱,所以三方始终没谈拢。

2025年9月,A公司干脆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起告到了法院。

他们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26885元。

另外这些车是待售新车,修过之后就不值那个价了,贬值损失151850元,加起来将近18万。

开发商却那边不认这笔账,觉得A公司要价太离谱,还申请把业主范某和谢某也追加进来一起当被告。

两位业主自己也很委屈,当初没收房,就是因为玻璃质量本身就有问题,所以他们不该赔偿。

开发商和物业又说,事发前气象部门发布了雷雨大风预警,A公司却不管不顾,还把新车停在人行道,他们自己也有责任不能全赖别人。

一审,法院审理的时候认定了26885元的维修费。

但对于贬值损失法院觉得,待售新车被砸后,修复了肯定影响卖价,这个损失应该支持。

但通过对照车辆的销售记录后发现,A公司提供的贬值评估报告,跟车子实际卖出的价格对不上,出入很大。

最后法院把总损失定在了85025元。

在责任划分上,法院认为,业主没收房就疏于管理,开发商没完成交付也算实际管理人,两方是有责任的。

而物业只是管钥匙没别的过错,A公司停车也没啥问题。

最终一审判决:开发商承担60%,赔偿51015元,业主承担40%,赔34010元。

这个结果出来,业主和开发商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院在责任划分上,跟一审法院的看法不一样。

二审法院认为,物业还是那个角色,只管保管钥匙,玻璃碎不碎跟人家没关系,所以不用担责。

跟一审最大的区别是,二审法院认为:A公司自己也有责任。

他们把车停在了非停车位的人行道上,公共区域本来就不是停车的地方。

而且气象预警都发了,也不做任何防护措施,比如盖个车衣或者挪到安全的地方。

这种疏忽不能完全怪别人,所以A公司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如果证明不了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主要看的是各方有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和注意义务。

业主虽然没收房,但产权在手,对房屋的安全状态负有责任;

开发商没有完成交付,钥匙还在自己这边,实际掌控着房子,同样要履行管理职责。

物业公司的角色很单纯,只负责保管钥匙,跟玻璃的维护保养没有直接关联,自然不用背锅。

A公司的问题在于停车位置不当,加上面对恶劣天气预警毫无防范意识,这部分过失法院认为足以构成过错。

所以二审重新调整了比例,判决业主承担30%,开发商承担50%,A公司自己承担20%。

这样一来,业主赔偿改为25507.5元,开发商赔42512.5元,A公司自己承担的那两成损失。

另外法院明确,业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即便玻璃有质量问题,也得先把赔偿款付了,再去向开发商追偿。

这个案例也提醒人们:房子交了钥匙才算出圈,车也不能随便停,谁疏忽了,责任谁都得担着。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半岛晨报

评论列表

基洛夫
基洛夫 7
2026-09-08 16:07
胡扯,业主因房子质量问题没收房,那肯定未办理房产登记,房产证还是房产公司的大证,业主怎么有责任了?
阿白
阿白 3
2026-09-09 01:47
我订购了一辆车,车在运输过程中从运输车辆上掉下来,把人伤了,我要不要赔人家钱?
阿白
阿白
2026-09-09 01:49
既然可以后续起诉开发商,二审法院为啥不直接判业主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