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名女子在物业公司任职,岗位为客户经理,月收入8000元。
近期女子频频泛起恶心感,前往医院检查后,得知自己已怀有两个月身孕。
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女子回到单位办理了孕情备案手续。
完成备案后,女子的岗位从客户经理调整为客户主管,月薪资也从原先的8000元下调至3000元。
女子对此并不认可,她表示自己虽已怀孕,但丝毫不会影响日常工作,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都能按时保质完成。
之后公司便以女子业绩未达标为由,将其辞退。
女子认为公司此举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处于孕期时,公司不得以此类缘由降薪或是将其辞退。
记者前往该公司核实情况,公司方面称,开除该女子的原因确实是其业绩不达标。
记者要求公司负责人出示相关佐证,对方却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
女子表示,自己已经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希望相关部门能为自己主持公道。
如今部分企业为了压缩运营成本,安排员工无偿加班、辞退员工却不支付相应补偿的情况随处可见。
当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一定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正当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