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3岁年轻貌美的任雪,因杀人罪被执行枪决,行刑前,她突然张了张嘴,提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要求。
站在刑场之上的任雪,没有出现多数死刑犯临刑前崩溃大哭、浑身颤抖的状态,神色看上去格外平静。
任雪张开嘴巴,是希望行刑的子弹能够从口腔位置穿过,最大限度保全自己面部的完整,这是这个历经诸多磨难的女孩,留给自己最后的一点体面。
任雪出生于河南新安县一户普通矿工家庭,出众的外貌从小就让她在当地小有名气。
成年之后,任雪进入当地铝矿成为一名临时务工人员,本以为可以安稳谋生,却不幸落入矿长编织的圈套。
对方手握岗位调配的权力,拿任雪以及家人的工作机会作为要挟,不断对她进行胁迫侵害,还多次许诺,只要顺从就会给她转为正式职工,拥有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
一次次的威逼利诱之下,任雪陷入难以挣脱的困境,敢怒却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承受伤害。
后来,矿长直接背弃全部诺言,此前答应的待遇全部落空,任雪依旧只能做普通的临时岗位。接连不断的欺骗与伤害,将任雪的心理一步步推向崩溃的边缘。
满腔怨恨无处宣泄,直接对抗手握权势的矿长,对任雪而言几乎没有胜算。
被绝望裹挟的任雪,把报复的目标对准矿长尚且年少的女儿。
任雪找到自己的同伴曹琳琳,两人一同策划了作案计划,以外出游玩采摘野果为借口,把矿长的女儿诱骗到人迹罕至的荒山之中,实施加害行为,之后还焚烧尸体,试图销毁作案留下的痕迹。
案发之后,现场遗留的各类线索很快被警方捕捉到,案件迅速取得突破,任雪与同伙很快被抓捕归案。
到案之后,任雪没有刻意遮掩,如实交代了全部作案细节,同时也把自己长期遭受胁迫伤害的经历完整供述出来。案件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法庭之上,辩护一方把任雪过往的不幸遭遇作为辩护要点,同时提出她具备自首情节,恳请法庭能够酌情从轻处置。
但法院审理认为,受害的少女本身和这起矛盾毫无关联,属于完全无辜的普通人,本案作案手段残忍,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予以从轻量刑。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任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接到判决之后,任雪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希望能够改判。
经过复核审理,法院核查全部卷宗证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先的死刑判决。
一纸终审裁定敲定之后,很快就到了执行的日子。
短暂的一生里,美貌带给任雪的不是优待,反而成为别人觊觎、拿捏她的筹码,她始终没能挣脱命运的枷锁。
遭受伤害之后,任雪没有选择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反而走向暴力报复的歧途,把怒火倾泻到无辜者身上,最终触犯法律的底线,付出生命的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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