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热搜上这个深圳富豪不伦恋女孩被判14年案子也有一些网友问,除去少数是跟着这个被判刑的女孩子的律师在喊中国司法不公,硬判女孩子有罪之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好奇,这女孩子是犯了什么罪,怎么可能被包养能判14年?
从结果倒推,就知道这个案子一般是诈骗和敲诈勒索一起,不仅既遂同时金额巨大。律师替她辩护的思路就是卖惨,讲她为包养她的人堕胎过,并且尝试过代孕。但是死活不讲一共多少金额,男方这边为什么打那么多钱进女方的账户。
律师替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去打舆论官司,这种思路是可以理解的。但你顺着判刑的思路一整理,再看看钱的流向,也很快能发现问题。
难点在哪里?
不是把单个的案子讲清楚,而是要对比讲明白案例。这里面最典型的,同时受到关注度最高的是吴秀波的小三对他的敲诈勒索案。先是1100万的分手费,再是4000万的隐私保密费用。最后是女方被抓,但是只判了缓刑就出狱了,同时吴秀波被彻底封杀。
为什么会那么轻呢?
圆不回来的。
再然后是这几年一系列的包养强奸案。简单说就是男女双方是包养关系,但是有经济纠纷,男方要女方还钱,女方就报强奸。用强奸和解和男方谈经济问题。其中一些案件倒是真的硬判,就是算男方包养女方期间,其中有一次的性行为女方不自愿,所以算强奸。
这些案例有很多,我等会找出来也给大家参考下。包括之前热搜上几个知名案例,其实都是包养强奸,只不过是希望大家接受判决,所以不去讲男女间的关系。典型的是之前有一个女孩子连续自杀五年,终于让司法系统对男方定罪的案子。19年案发时其实关系就是男女双方是包养关系,一次关系后被女方当时的男友也是后来的老公发现了。女孩子自杀了五年,终于让警方在2024年改变了认定,把男方当强奸抓了。
所以案例对比起来,再有能力的人都讲不清楚里面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