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男友泼硫酸致重伤二级,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综合裁判文书,2018年10月23日晚11时许,因感情纠纷和家庭琐事,女子与男友发生争执,其男友离家出走。
女子想以泼硫酸为压力让男友回家,遂携带一小瓶10ml硫酸和盐酸混合的混酸,追赶男友并让其回家,遭到拒绝后,女子取出随身携带的混酸,泼向男友脸部,致男友颈面部受伤。
其男友随后选择报警。
经鉴定,其男友面部伤情为重伤二级,颈部伤情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女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及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女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并有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建议,对女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存在自首情节,并能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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