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连续几年每个月都捐款,她上个月开始停捐了,她真没有料到,捐款那几年,慈善机构一个电话都没有给她打过,一停捐,电话就打过来了,问她为什么不捐了,这是什么操作,女子懵了。
女子一直很低调,手里有钱了,每个月都会往慈善机构捐点钱,奉献自己的爱心。
她总觉得,把钱捐到慈善机构,她辛苦攒的血汗钱,就可以用到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毕竟需要帮助的人会联系慈善机构,捐款的钱也能真正地用到有需要的人身上。
女子一直忙着自己的工作,她一心想做善事,但是她又没时间去找到这些需要帮助的人,她觉得把钱捐给慈善机构,她的善心就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怀着这份善心,她一直默默地做好事,手里有钱,她就会捐出去。
这件事她坚持了几年,但是上个月,她听到一些不好的消息,她突然意识到,这么做善事,不一定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于是她停止捐赠。
本来这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有钱了,想捐就捐,没钱了就不捐,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她是真没想到,因为她停止了捐款,反而接到了慈善机构的电话。
对方开口就问她,怎么捐了几年的款突然间就不捐了,是什么原因导致不再捐款了?
当女子听到这句话,整个人都愣住了,捐款几年,捐的时候,一直都没有电话打过来,不捐了反而有电话打过来,并且是开口就问为何不再捐款了。
不知道为什么,女子听到这句话,内心莫名的生气,她生气地回答道,没钱了,就不捐了。
这句话没有任何毛病,没钱了,当然就不会再捐款了,对方总不能因为她说没钱,还问她为什么没钱吧!
也正是她的这句话,打电话的人不敢再问下去了。
这一通电话挂了之后,原本女子心情很平静,这一通电话却让她内心的情绪汹涌澎湃。
她简直是被这一通电话给气笑了,作为捐赠者,慈善机构的人凭什么来质问捐赠者为什么不捐款了。
捐款本来就是善意行为,有钱就捐,没钱就不捐,想捐就捐,不想捐就不捐,这不需要任何理由,为什么要向他们交代原因和理由?
这几年,女子几百也捐过,几千也捐过,上万也捐过,只要手里有钱,她就不会停止自己的善意行为,她心甘情愿捐钱。
可为何这些善意的行为,却没有接到一个的电话,反而停止捐款了就收到的电话,这意味着什么。
对于捐赠者来说,如果都是普通的工作者,不管是打工还是有自己的生意,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血汗钱,都是省吃俭用,拼搏而来的。
多少人只是凭着一份善心,只是为了想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可是她这些年捐了钱,也没有看到过公开的财政显示,至于这些钱到底是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还是成了不明的账单,捐赠者根本不知道。
既然这样的捐赠,根本都不知道是否已经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意义,捐赠就没有意义了。
女子觉得如果真的要做善事,那就真心真意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她愿意给需要帮助的人买米买油买盐,把自己的善心实实在在的体现在行动上,她不愿意再捐款了,她要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捐赠人捐款,当然是自愿的,慈善工作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慈善法》第4条规定: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对于女子来说,她想捐就捐,不想捐就不捐。
对于捐赠行为,捐赠人更是要考虑清楚再捐,因为这是不可撤销的行为。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捐赠行为与别的赠与行为不一样,只要是道义上的捐赠就不可以撤销。
那么你对女子遇到的事情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