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一矿老板找廊坊邢某台借了5000万,月息4%。他以为违约金是一年千分之二,后来才发现是每天千分之二——一年73%的罚息。半年还了近3000万,又被逼签延期协议拿矿权做担保,硬着头皮东拼西凑还了1.03亿。结果还被对方告上法庭,一审判他再还2600万。这钱到底啥时候能还完?
2010年6月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廊坊的邢某台。当月15号,他去了邢某台在霸州开的公司,签了份借款协议,借5000万。月息4%,每月20号还500万本金加利息。逾期的话,每天按欠款的千分之二收违约金。
王先生后来说,他当时压根没仔细看合同,以为违约金是一年千分之二,结果人家写的是一天千分之二。一天千分之二,一年算下来就是73%,这数字谁扛得住?
到了2010年12月,王先生陆陆续续还了2976万。但矿山回款不稳定,他没按月打钱,罚息就滚上来了。
邢某台让他签延期协议,不签的话矿产品的销售权就得归对方。2010年12月2号王先生签了字,但协议上的生效日期写的是2011年5月24号。
这份延期协议说,截至2011年5月24日,借款余额还剩4980万。月息还是4%,违约金还是每天千分之二。附件里还算了笔账——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5月的利息就有945万,按月复利算的。
什么叫复利?就是你上个月没还的利息,下个月也要跟着一起算利息。王先生自己都搞不清这498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王先生统计过,到2013年6月,他通过转账、用铁粉抵账等方式,一共还了超过1.01亿。2014年,邢某台把他告上了廊坊中院。
2015年3月一审下来,判王先生再还2695万多。2021年双方达成过执行和解,约定每月还15万。结果2022年1月,法院查封了王先生公司价值1.5亿的矿石资产,矿山直接停了。
王先生这边也没闲着。2024年1月,他向天津蓟州公安报了案,说有一笔500万的转账对方不认。后来邢某台在公安那边承认了这500万就是王先生还的本金。
王先生拿这个当证据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25年9月20号,最高法裁定把案子发回廊坊中院重审,理由是得把双方到底还了多少钱、欠了多少钱彻底查清楚。
2026年5月重审判决下来,只把那笔有争议的500万扣掉了,还是判王先生再还2100多万。王先生说前前后后一共还了1.03亿。9月1号,他又向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扫黑办和多伦县公安报了案。
月息4%,一年就是48%,不管按哪个时期的规矩看都超了。如果邢某台被认定是职业放贷人——没牌照、靠放贷赚钱的那种——那借款合同可能直接无效,利息罚息都不受保护。
国家金融管理局廊坊分局查过,邢某台控制的霸州市金华制品有限公司,多笔信贷资金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回流等问题。
律师也说,邢某台把利息罚息滚进本金重新算,符合“套路贷”的特征。那500万争议款,邢某台先不认后来又认了,律师认为这涉嫌虚假陈述。
借5000万,还了1个多亿,资产被查封、矿山停产,这窟窿到底什么时候能填上,真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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