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结婚不谈彩礼谈婚前协议美国结婚确实不谈彩礼,但如果离婚,收入高的那一方会有责任义务支付另一方(尤其是在家全职)的赡养费,以确保她/他不低于结婚期间的生活水平。孩子的话,谁长期陪伴照顾的,基本上依然是谁照顾。而且要确保不变动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质量优先。
我说个很典的例子(略去性别),A+B的婚姻,A工作挣钱,B在家带娃照顾家庭。B出轨了,给A戴了绿帽。B要求离婚。最终离婚。房子虽然是A挣钱买的,但因为B日常负责照顾孩子,所以离婚法院裁定结果是,B继续带着孩子住在房子里,A需要搬走。B没有工作,A需要继续支付娃的抚养费+B的赡养费。
结果就是,A被赶出了自己工作十年买的房子。虽然可以定期探视孩子,也可以把孩子定期接走团聚,但孩子主要依然是B在带,并且B和情人住在一起。只要不结婚,A就要继续支付给B的赡养费。
说白了,美式离婚,核心是,1、儿童利益最大化。谁抚育孩子时间多,法院会倾向于不改变这个关系,以免孩子精神受创。2、经济弱势一方(多数是女方)利益有一个最低保障。相当于有了终身饭票。只要男的还有正常收入而女的离婚后没再婚,男的就得养着。小甜甜布兰妮现在还在支付前夫的赡养费呢。
中国现在的彩礼问题,主要是凸显在双方失去了互信基础。1、骗婚女确实在上升。拿了彩礼,迅速离婚,既不生孩子,也不长期生活。你去翻翻基层法院的失信人名单,结婚了就跑然后失信上榜的,那个列阵,吓人。2、骗婚男也有。软饭硬吃,把女方肚子搞大,但始乱终弃的也不少。确实女性一旦怀孕,男方不负责任的话,女方很惨。
网络又放大了这些信息,有人在扩大对立。有些男人索性就在喊出彻底去责任化,这也不是事。
美国人搞的是婚后转移支付(但不分性别、只分强弱),离婚了也要养前任。中国是婚前支付,离婚了和前任半毛钱关系没有。最多支付孩子的养育费用。如果男的不要脸还狠心,还能赖账。男方现在认为风险太大,踏空人数太多。女方又认为一旦离婚没保障。
我觉得当务之急,是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约定婚内婚前的财产。彩礼嫁妆,这玩意儿本来应该是一个象征性的存在,双方家庭给小夫妻启动新家庭的资助。如果两决不下,那就应该是生育保障基金。有一笔钱一直放在那里,按孩子数量,以及婚龄期限,一步步增长。逐步支付。
不过,如果真的婚姻走到这个形式……还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