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是一级致癌物,但"吃"和"吸"是两条路
一提甲醛,最唬人的就是"一级致癌物"五个字。帽子一扣,讨论基本结束,谁还敢说半个不字?但这顶帽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很多人没看过原文。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把甲醛列为一级致癌物,依据是职业人群长期吸入的流行病学证据。注意关键词:吸入。指的是那些常年泡在甲醛空气里的工人。至于吃进去这条路,世界卫生组织今年6月更新的《饮用水水质指南》写得明明白白:综合证据表明,甲醛经口摄入不具有致癌性。它还顺手给了个参照数,饮用水里甲醛的长期耐受浓度是每升2.6毫克。这数哪来的?大鼠连喝两年水,每升260毫克没喝出毛病,再除以100,给人和动物之间留足安全余量。
所以,"有致癌性"和"吃一点就致癌"中间隔着途径和剂量,隔着十万八千里。
标签本来是帮人省力的工具,可当它响到让人一听就停止思考,就从工具变成了路障。下次再看到吓人的定性,先别急着转发,问一句:这是吸进去的,还是吃进去的?证据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