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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当庭认罪,美媒曝出关键细节:他想求轻判,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这位29

黄之锋当庭认罪,美媒曝出关键细节:他想求轻判,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这位29岁的前 "香港众志" 秘书长,面对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控,当庭只说了两个字——认罪。曾经高调造势的人,如今托美媒放出话来,只求法院手下留情。

9点50分,黄之锋在惩教人员带领下走进法庭。法官宣读控罪,他被控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者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和中国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法官问,认不认罪?他回答,认罪。

两个字,干净利落。

但这两个字背后的东西,值得说透。

他为什么认罪?悔悟了?想通了?都不是。是因为证据摆在那里,辩无可辩。串谋对象是罗冠聪,时间线清楚,干了什么也写得明白。这种案子硬扛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可能判得更重。认罪,是他算过账后最理性的选择。

说白了,这不是认错,是止损。

庭上还有个细节很有意思。他的代表律师求情称,黄之锋案情节不及黎智英案严重,未达 "罪行重大" 程度,希望法庭判4年半左右。法官说需要时间考虑,押后判刑。

4年半这个数字怎么来的?黎智英今年2月刚被判20年,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加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黄之锋只有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律师就想往低了靠,说他没那么严重。

但问题是,黄之锋已经在坐牢了。2024年11月,他因 "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被判4年8个月,正在赤柱监狱服刑,原本最快2027年1月出狱。现在这个新案子如果再判几年,刑期就要往后叠。

所以他急了。急着认罪,急着求情,急着通过美媒放风说自己想求轻判。这一系列操作,本质上就是一句话:我认,我错了,能不能少判点?

但回头看看他以前是什么样。

2016年,"香港众志" 成立,黄之锋当秘书长,罗冠聪是创党主席。那时候他才20岁出头,走到哪里都是焦点。接受外媒采访,上外国杂志封面,在社交媒体上一呼百应。

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他更是冲在前面,煽动年轻人上街,把香港搞得乌烟瘴气。那时候的他,张口闭口 "民主"" 自由 ""国际阵线",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当天,黄之锋宣布辞去 "香港众志" 秘书长职务,退出组织。紧接着,"香港众志" 宣布解散。

动作快得让人咋舌。前一天还在高调造势,第二天就作鸟兽散。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心里清楚自己干的是什么事,也清楚国安法意味着什么。

但即便解散了组织,他也没停手。控罪书上写的时间是2020年7月1日到11月23日。也就是说,国安法生效之后,他还在和罗冠聪串谋,继续请求外国制裁香港和中国。这边宣布退出组织,那边继续勾结外国势力。嘴上说一套,手上做一套。

再看看他的 "战友" 罗冠聪。2020年6月底,罗冠聪离开香港,去了英国。从此在海外遥控指挥,继续从事反中乱港活动。

黄之锋留在香港,结果被抓了,被判了,现在又因为和罗冠聪串谋的事再添新罪。一个在海外逍遥,一个在牢里认罪。这就是他们所谓的 "并肩作战"。

大难临头,跑的跑,留的留。跑了的继续当 "民主偶像",留的只能在法庭上说 "认罪"。

还有一层逻辑更值得说。这些年,黄之锋这类人一直把西方势力当成靠山。觉得只要有美国和欧洲的政客替他们说话,香港的法律就拿他们没办法。

确实,他被判刑的时候,美国的政客、英国的外交大臣、欧盟的发言人,都站出来说过话,发过声明,表达过 "严重关切"。但然后呢?什么用都没有。该抓抓,该判判,该认罪认罪。

西方势力需要你的时候,把你捧成 "民主英雄",给你颁奖,请你去国会听证。你真出事了,他们除了发一纸声明,什么实际帮助都给不了。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是为了你,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拿你当棋子来牵制中国。棋子用完了,或者被吃掉了,他们只会再找下一颗。

黄之锋今年才29岁。从16岁搞 "学民思潮" 开始,到现在13年了。这13年里,他从一个学生运动领袖,变成了一个在法庭上连说两次 "认罪" 的囚犯。

第一次是2024年颠覆国家政权案,第二次是这次勾结外国势力案。他的人生,本来可以有很多种可能,但他选了最极端的那一条,一路走到黑,走到无路可走,才想起来回头。

可惜,法律不看你回头的姿势好不好看,只看你犯了什么罪。

现在案子押后判刑,最终判多久还不知道。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黄之锋的认罪,不是一个时代的结束,而是一个教训的开始。

它告诉所有还在幻想 "挟洋自重" 的人,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条路走不通。不管你有多高的国际知名度,不管你背后有谁撑腰,在香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认罪两个字,说出口只要一秒钟。但为这两个字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好几年的自由,甚至是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