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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大谱!”海南琼海,官方公众号发文称一村民因对村委工作不满,持续维权,成了钉子

“离大谱!”海南琼海,官方公众号发文称一村民因对村委工作不满,持续维权,成了钉子户,夸赞镇领导多次自掏腰包给该村民送树苗,靠暖心帮扶化解了该村民多年积怨。该村民看到后,不愿意了,直呼瞎说!镇领导也表示不是事实,当地官方回应:系概括性文学加工表述,也没有直接指名道姓!

据悉,不久前,李先生的朋友给李先生转发了一篇官方文章。

文中写道,从2020年开始,某镇村民李某因对村委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持续维权,成了当地的积怨“钉子户”。为化解矛盾、疏导群众诉求,原镇党委书记李某某主动牵头调解,还多次自掏腰包,从老家买来黄皮青苗、沉香苗送给李某,助力其发展产业。

并称,这番暖心的帮扶成功解开了李某多年的心结,让李某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满心感激。

因为文中所说的“钉子户”李某就是自己,又因原镇党委书记李某某从头到尾也就送给自己2株黄皮苗,自己也从来没有说过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李先生当时就不愿意了!

认为文章是瞎说诋毁自己!要求官方书面道歉并对失职人员进行处分,未果后,便将此事曝光给记者。

记者向原镇党委书记李某某核实情况,李某某证实李先生的说法,并表示,那篇文章是在自己调离一个月后写的,没人征求自己的意见,自己也不知道具体是谁写的,为什么要这样乱写。

还表示,李先生是个很不错的人,性格直,如果歪曲事实,会让他很难受。

记者随后又向涉案镇政府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回复涉事文章只是一篇经验交流稿,稿件内容基本属实,“钉子户” 只是形容,没有人身攻击,该文章没有指名道姓,也未给当事人带来实质性损失。

记者还注意到,事发后,涉案镇政府曾回复李先生,表示,对李书记描述的帮扶相关场景进行概括性文学加工表述,可能存在与你认为的事实不符的地方。为了避免造成误解,已联系相关平台撤回。

不过对此,李先生依旧表示不服,认为,赠送种苗以及他是否满意属于既定事实,不存在文学加工的空间。涉事文章虽然没有写明他的全名,但是当地村民、邻居均可从文中描述的事件、地点、人物背景准确判断就是其本人,涉事文章的传播直接导致其遭受邻里误解非议、降低了其在村镇中的社会评价降低,坚持镇政府书面道歉并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而如今镇政府坚持认为没有侵犯李先生的名誉权,建议李先生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利!

那问题来了,镇政府有没有侵犯李先生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应当注意到是,认定言论指向时,关键不在于是否完整点名,而应当根据言论内容、发布背景、关联话题以及一般公众的认知习惯综合予以评判。

如果该言论中的对象特征要素足以让信息受众意识到该言论与特定对象具有高度的对应关系,从而造成该特定对象社会评价降低,同时满足其他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依然构成名誉权侵权。

工作亮点总结、经验交流可以适度精简、概括流程,但既定客观事实绝不允许艺术加工。

送两株苗被扩写成多次自掏腰包送两种苗木、当事人不服调解被杜撰为满心感激、合法维权被恶意贴上“钉子户”负面标签,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文字润色失误,而是为了美化政绩刻意歪曲事实。

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也是弄虚作假、败坏了政务风气、也透支政府公信力!

挨打就要立正!错了就是错了,该道歉就道歉,这是最基本的担当!不能怕担责就敷衍了事!一错再错!

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