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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那事,警方通报出来了。打人的霍某某(52岁)和张某某(5

河北保定高阳县正信楼门口那事,警方通报出来了。打人的霍某某(52岁)和张某某(53岁),8月30号就被刑事拘留了。被打的刘某37岁。案子还在查。但这事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前面那一段。

通报写得很清楚,8月29号中午,正信楼门口,公共场所。两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对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动手,还当街撕扯衣服。

这不是什么私人恩怨关起门来解决,这是大庭广众之下把人按在地上羞辱。

警方动作够快了——当天出警,第二天就刑拘。这个速度值得点赞。

可通报没说的那部分,才是真正让人睡不着觉的。

光天化日,闹市中心,围观的人乌泱乌泱的。听说附近还有特警执勤。就这样,两个打人的还是把事儿给办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她们根本不在乎。不在乎法律,不在乎围观群众,不在乎有没有人拍下来发到网上。这种肆无忌惮,比暴力本身更让人后背发凉。

有个事儿我得说一嘴。几年前别的地方也出过类似的事儿,也是公共场所打架,也是围观的一大堆没人管。最后打人的判了,可被打的那个人呢?心理阴影跟了一辈子,工作丢了,老公也跟她离了。暴力这东西,从来都不只是皮肉疼。

有人可能会说,多大点事儿,至于这么上纲上线?

我告诉你,至于。

刑事拘留四个字分量有多重,懂法的人心里都清楚。这不是派出所调解两句就能完的事儿。检察机关已经介入了,案件正在侦办中。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事儿的性质比很多人想象的严重得多。

再说说那个视频。

网上流传的视频大家应该都看到了,画面里被打的女子裤子被扒掉。高阳县人民政府已经下架了相关视频,还对传播者进行了处理。

干得漂亮。

但我想说,那些拍摄和传播视频的人,你们拍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镜头里那个被羞辱的女人,她以后怎么做人?她走出去,别人怎么看她?她孩子在学校会不会被人指指点点?

警方提示说得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可有些伤害,一旦扩散出去就收不回来了。

这起事件最扎心的地方在这儿——它发生在公共场所,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围观的人很多,可站出来制止的人,有几个?

我不是要苛责任何人。谁都有害怕的时候,谁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思。可这个问题,每个看过视频的人都该问问自己:换作是我在现场,我敢不敢上前?我能不能做点什么?

两个打人的,一个52岁,一个53岁。这个年纪,按说该是当妈当长辈的人了。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两个年过半百的女人,在大街上对一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人下这样的狠手?通报没说,但这个问题绕不过去。

刘某才37岁。她被送医的时候是什么状态,通报没细说。可一个正常人被两个人当街殴打撕扯,身心创伤有多大,不用我多讲。

有人扒出来说可能是感情纠纷,也有人说是别的什么过节。可说实话,不管什么原因,当街扒人家裤子这事儿,就彻底变味了。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有什么事非要动手?有什么事非得用这种方式羞辱人?

现在案子还在查。霍某某和张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接下来是起诉、审判,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都跑不掉。

可法律能惩罚打人的人,能修复被打的人身上的伤吗?

有些伤害,是判几年刑也弥补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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