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还有人在问:美国有言论自由吗?我认为没有!
不久之前,“绿巨人”的扮演者,著名演员马克·鲁法洛被美国全面封杀,原因是马克·鲁法洛在社交媒体转发了一段视频,内容是甲骨文执行副董事长萨弗拉·卡茨描述公司向以色列提供“极其可怕的技术”,这种可怕的技术,将会被以色列用来灭绝加沙人,从而达成以色列侵占加沙的目的。
你说他冤不冤?一个演员,就是动动手指转发了一段别人说的话,连自己的观点都没怎么往外倒,结果呢?派拉蒙影业直接跳出来,一顶“反犹主义”的大帽子扣下来。
亲以色列的组织更狠,公开呼吁好莱坞把他封杀掉。鲁法洛赶紧解释:我批评的是以色列政府、是军事技术合同、是那些提供合同的企业高管,这跟批评犹太民族是两码事。他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有用吗?
没用。
在美国,有些话你说了,法律不会抓你,但你的饭碗可能会丢。这就是美国式“言论自由”最精妙的地方——它不靠警察封你的嘴,靠的是资本和行业掐你的脖子。
鲁法洛转发的那段视频里,甲骨文的高管萨弗拉·卡茨亲口承认,公司给以色列军方提供了一些“非常可怕的技术”,有些东西她甚至不能公开说。
鲁法洛顺着这个话头往下追问:这些技术到底用在了哪儿?一家科技巨头深度参与以色列的军事行动,同时它的创始人拉里·埃里森还在用甲骨文的股份给儿子大卫·埃里森撑腰,让派拉蒙去收购华纳兄弟。一边是杀人技术,一边是媒体帝国,权力攥到一起还得了?
这个追问,问得在理不在理?太在理了。可派拉蒙压根不接这个茬,反手就是一个“反犹”标签。你看,你问我技术和战争的关系?我偏不问,我问你是不是恨犹太人。
话题一歪,没人再关心甲骨文的技术到底干了什么,所有人都在盯着鲁法洛“有没有说错话”。这一招高不高?太高了。直接把你从公共讨论的战场上拽出来,按到道德审判的椅子上。
鲁法洛不是孤军奋战。超过170名犹太裔艺术家、学者和文化界人士联名声援他,说得很清楚:批评以色列政府不等于反犹主义,不能把“反犹”这顶帽子当成堵别人嘴的工具。连简·方达都站出来说,鲁法洛有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利去谈论政治和大企业。
可这又能怎样?
压力从来不是白纸黑字的封杀令。好莱坞的制片方选角的时候,越来越倾向于回避那些“自带风险”的演员。
鲁法洛虽然已经拍完了《美国队长4》,但未来“绿巨人”的独立项目可能面临搁置,他冲击奥斯卡的路恐怕也更难走了。
没人公开说“我们不用你了”,可你心里明白,下部戏可能黄了,代言可能丢了,圈子里愿意跟你合作的人越来越少了。这种软刀子割肉,比直接删帖高明一万倍。
说到根子上,这背后是一桩价值1110亿美元的好莱坞并购案。派拉蒙要吞下华纳兄弟,一旦完成,一个超级媒体巨头就此诞生。
鲁法洛反对的不是犹太人,他反对的是资本过度集中,反对的是少数富豪同时攥着技术公司、电影工厂和新闻渠道。
可派拉蒙偏偏把他的反对扭曲成“反犹”,为什么?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公众停止追问那些真正棘手的问题:甲骨文的技术到底在加沙干了什么?媒体垄断对民主意味着什么?
美国当然有宪法第一修正案,法律确实允许你说话。但法律允许你说,和你说完之后还能不能正常过日子,是完完全全的两码事。如果“言论自由”只保护那些不触碰资本利益的话,那它就是个橱窗里的摆设,好看,不中用。
鲁法洛没被政府抓走,没被全行业正式拉黑,社交账号也还在。但他已经用亲身经历告诉所有人:在美国,有些话你可以说,但说完之后,你可能就没饭吃了。这不是言论自由,这是言论的代价。
真正的言论自由,从来不是看你说话会不会被警察带走,是看你批评了有权有势的人之后,还能不能继续正常地过日子。如果自由只保护那些不痛不痒的牢骚,那它和没有自由,有什么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