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走了。她的信托还有多少钱呢?一查惊呆了!2003年梅艳芳病逝前立下遗嘱,把当时估值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装进汇丰信托,每月只给母亲覃美金7万港元生活费。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去世后,围绕那份持续了23年的信托,终于有了最后答案:母亲在世期间,信托累计支付约3200万港元生活费;因争产和诉讼产生的律师费、法庭费用约3800万港元;扣除相关支出后,剩余资产全部捐给妙境佛学会。
也就是说,打官司花掉的钱,比给母亲养老的钱还多了600万港元。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离世,年仅40岁。她在病床上留下遗嘱,把当时估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个人资产交给汇丰国际信托管理,没有直接交给家人。
安排很具体:覃美金在世期间,每月领取生活费,最初是7万港元,后来经过调整,涨到12万、20万,最终约为25万港元,并按每年3.5%的通胀率上调。老人还配有司机和佣人,日常起居有人照料。
梅艳芳另外把香港跑马地和伦敦的两处物业留给好友刘培基,又拿出170万港元,作为四名外甥侄女的教育费用。母亲去世后,信托剩余资产则捐给妙境佛学会。
她为什么不把钱一次性交给母亲?
原因并不复杂。覃美金嗜赌,也不擅长理财。梅艳芳生前曾给过母亲100万港元保险金,但不到一年就被花光。哥哥梅启明在家人眼中同样不是一个能守住财富的人。
梅艳芳很清楚,钱如果一下子交出去,可能很快就没有了。到那时,母亲晚年未必能得到保障,反而可能重新陷入窘迫。她只能用信托把钱分开、把额度锁住,用法律条款替代对亲情的期待。
可她去世仅仅4天,争产官司就来了。
覃美金与长子梅启明起诉信托公司,要求推翻遗嘱。他们提出的理由是,梅艳芳立遗嘱时身体状况恶化、神志可能不清,遗嘱不能代表她的真实意愿。
案件从香港高等法院一路打到终审法院。2008年,高等法院裁定遗嘱有效;2011年,终审法院驳回上诉。法律结论已经落槌,但争执并没有结束。
2009年,覃美金以生活苦闷为由,要求提取80万港元到海外旅游,遭到拒绝。2017年,她又要求一次性拿走7100万港元,相当于提前支取未来多年的生活费,依然没有获批。
2019年,她申请举办90岁寿宴并发放压岁钱,法院批准了25万港元。这大概是她多年争取中,少数成功拿到的额外款项。
最让人唏嘘的是,覃美金一边认为遗嘱限制太多,一边又持续领取信托按月发放的生活费。23年里,生活费累计约3200万港元,可诉讼费用也像漏水的桶一样,不断吞掉遗产。
2014年至2023年间,律师费和法庭费用约3800万港元,直接从信托资产中支出。覃美金还因为拖欠诉讼费用,分别在2012年和2024年两次被申请破产。
信托中的物业曾因香港楼市上涨而升值,外界估算高峰期资产价值在7500万港元左右,另有估算认为连同其他资产一度接近1.7亿港元。
但不管具体数字采用哪一种口径,每月生活开销、律师费和长期诉讼都在持续消耗这笔遗产,部分物业后来不得不出售,梅艳芳的奖杯、首饰和私人遗物也曾面临拍卖。
一些藏品最后靠歌迷和好友出资,才没有流失。一个歌手留下的身后物件,竟然要靠外人帮忙保住,这场争产的代价已经不只是账面上的数字。
2021年,梅启明还曾控告传记电影《梅艳芳》侵权。2022年2月,100岁的覃美金登报宣布与儿子断绝母子关系。到了2025年11月,梅启明公开寻找母亲,被问及原因时只说了一个字:“钱。”
2026年8月30日,覃美金在铜锣湾礼顿道住所进食时突然晕倒,送往律敦治医院后抢救无效去世,享年102岁。当时屋内只有她和女佣,梅启明还是通过记者才知道母亲离世,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已经是停尸间里的遗体。
母亲去世,信托的赡养义务也随之终止。梅启明作为在世直系亲属,最终没有继承到这笔钱。早年他曾指望母亲晚年留给自己500万港元养老,这个口头约定也随着覃美金离世彻底落空。
梅艳芳想保护母亲,却没能保护这个家不被金钱撕裂。23年里,3200万港元养活了一位老人,3800万港元耗在法庭,剩余资产则离开了梅家。
这份遗嘱到底是清醒,还是一个被亲情伤透的人最后的自保?答案或许早写在那句“不能把钱全部给你”里:有些人不是不相信亲情,只是不敢再把全部希望交给亲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