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人社部门在通报女子遭职场“冷板凳”被迫离职时,称“将督促企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报内容有头有尾,内容比较翔实,但读罢全篇通报,我只记住了两个字:督促!
督促,既非勒令,也不是强制,语气上要缓和的多,在手段上更无强制性。说白了就是传达一下,然后帮着当事人跟公司说说话,让对方早日履行相关判决。至于督促效果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当这件事情没了热度,没有多少人再关注的时候,当事人没了精力继续拉扯下去的时候,这事可能就过去了。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这家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证据确凿,而且法院也支持了当事员工的诉求,这说明这家公司确实侵犯了员工的权益,作为工人权益保障的监管者,难道只是“督促”吗?而且,人社部门都有专门的劳动执法部门,经常接触和处理这种案例,难道不应该采用法律手段,对涉事公司进行强制介入吗?
作为劳动关系的权益监管和保障部门,在这种明显违规的行为面前,难道不应该是强硬的态度吗?
说实话,这个所谓的“督促”,既是对当事员工的敷衍,也是对外界舆论的一种回应。现在这个事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当地人社部门不得不下场,但是在面对劳动者权益受损时,他们并没有坚定的站在员工角度,积极帮助维护劳动权益,而仅仅局限于“督促”。
你督也好,促也罢,还得看人家公司理不理会你,公司有专门的法务,也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人家不怕拖,不怕跟你耗,看看谁能耗到最后。
这还是被曝光引起关注后的处理态度,可以想象,那些没有被曝光的,面临的会是什么样的境遇?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