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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个书,正常的生理需求都得不到满足了!广东乳源,一所高中的课堂纪律火了,上面写着

读个书,正常的生理需求都得不到满足了!广东乳源,一所高中的课堂纪律火了,上面写着:学生一个学期有且仅有一次在上课上厕所的时间,在上课或者自习上厕所第2次,就要请家长, 第3次,就要处分,这样的课堂纪律,让学生们都非常抵抗。

人有三急,每个人都要隔一段时间就要上厕所一次,有紧急的情况,根本就是无法把握时间,说要上厕所就得上厕所,这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

可在这样的课堂纪律面前,高中生似乎就不是常人了,而是一群需要服从管理的孩子,就连上厕所的次数都要严格控制。

这样的要求,这样的课堂纪律,大家无法接受。

在学生们看来,一个学期,只能突发一次需要上厕所的特殊情况,发生第2次,第3次,他们连上厕所的权利都没有了。

如果他们没有了上厕所的权利,那正在上课期间,如果要紧急上厕所,或者拉肚子,都得忍着。

一节课几十分钟,如果让学生忍受这样的生理痛苦,那真的是不讲人情啊!

毕竟谁也无法预料,自己是否会拉肚子,是否会有紧急的情况,这样的规定,确实让学生们感觉,这样的课堂纪律无法满足他们的正常生理需求。

一旦学校落实这个规定,如果学生遵守纪律,把上厕所的次数用完了,遇到紧急情况又不能上厕所,这会让学生痛苦几十分钟。

这是在学生能忍的情况下,痛苦地熬过去,如果实在忍不住,就有可能发生让学生难堪的事情。

这其实也不是能忍不能忍的问题,而是学生碰上这样的事情,一旦忍的时间过长,直接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

更别说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安心地上课了。

可见,这样的课堂纪律,不但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还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

这样的课堂纪律,正常的学生都无法适应,既然是学生们无法适应的要求,就不应该成为课堂纪律。

对于学生来说,上厕所属于正常的生理需求,就算是在上课期间或者自习期间,同样是有特殊情况的,只要学生并非有意扰乱课堂纪律,就应该允许学生在上课时间上厕所。

上厕所与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与学生的品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是正常的需要而上厕所,就不能以此来衡量学生的品行。

对于家长来说,如果学校如此严格苛刻学生,家长同样是很心疼孩子的。

他们送孩子来读高中,肯定是希望几年之后孩子能够考到一个好的大学,但是他们并非是送孩子来吃生理上的苦的,主要是不合理的要求,家长和学生都可以要求学校重视学生的正常需求。

对于这个课堂纪律,学校也作出回应,说这都是为了管控课堂纪律,也就是做出这样的课堂纪律,就是想减少学生上课期间上厕所的时间,保持课堂纪律。

出于这个目的,也是一件好事,但这个课堂纪律不能落实,一旦落实学生会苦不堪言,遵守课堂纪律,身体会受伤害,不遵守课堂纪律,老师会认为学生品行不好,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

后来学校又作出回应,说这是不实谣言。

如果学校确实没有做出这个规定,这自然是一件好事。

但是如果学校确实有这个课堂纪律,那就应该好好考虑,这是否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有利。

人有三急,这是正常的生理需求,这样的课堂纪律,其实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

《民法典》第990条、第1011条规定: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以非法方式剥夺、限制他人行动自由,受害人有权请求承担责任。

因此这样的课堂纪律,这不适合学生们的,应当废除。

这样的课堂纪律,如果实行,就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憋尿时间长了,会引发相应的疾病的。同时如果拉肚子,更加不能憋。

那么你对这样的课堂纪律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