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2021年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2021年湖南长沙一起校园除名纠纷,在当年引发了全网热议。
这个女孩当时只有15岁,初中毕业之后,顺利拿到长沙这所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满心欢喜前来报到入学。刚踏进校园,一切都还算顺利,可进入军训阶段,大家统一换上短袖训练服,她胳膊上的一处纹身就直接暴露在了老师的视线之下。
巡查的老师一眼就看到了这块纹身,没有进行谈话教育,也没有先找学生了解纹身的来龙去脉,第一时间就通知女孩的父亲赶到学校,要求家长直接把孩子领回家,学校这边直接取消入学资格,不给注册学籍,相当于直接把人拒之门外。
接到通知的父亲火急火燎赶到学校,面对学校给出的处理结果,家长心里又慌又无奈。他很清楚,孩子是青春期一时好奇跟风,偷偷做的纹身,并不是品行上出了多大问题。当着老师的面,父亲态度放得很低,反复求情,承诺马上就带孩子去机构清洗纹身,整改完毕之后再回来上课,希望学校能够网开一面,给孩子一次读书的机会。
但学校这边态度十分强硬,丝毫没有松口的迹象。校方拿出招生简章,表示招生规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招收身上带有纹身的学生,既然有纹身,就不符合入学条件,没有商量的余地。家长反复沟通不起作用,无奈之下选择报警,希望民警出面帮忙调解。到场民警也从中劝说,建议学校酌情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可即便有第三方介入调解,学校依旧不肯改变决定,当天就把已经缴纳的学费原路退回,变相把女孩赶出校门。
好好的入学机会,就这样直接泡汤。十五岁的孩子,正是要读书学技术的年纪,公办职高这条路走不通,一家人只能四处奔波,花更高的学费,把孩子送去一所私立学校继续读书。这件事给女孩造成不小的心理冲击,家里也因为临时更换学校,多出一笔不小的经济开销。一家人觉得学校的处理方式太过于粗暴,便一纸诉状,把这所职业学校告上了法庭。
提起诉讼之后,女孩一方提出两项核心诉求。第一,请求法院判定学校取消入学资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第二,要求学校赔偿各类经济损失5万元,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合计15万元,也就是网上广为流传的15万索赔的由来。
法庭之上,双方各说各的道理。
学校这边坚持,招生简章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纹身不予录取的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学生和家长报考之前理应看到,学校只是按照既定招生规则办事,处理流程没有问题,不存在过错,更谈不上赔偿。
女孩代理方则反驳,国家中职相关管理条例,从来没有把纹身列为直接取消入学资格的硬性条件,学校仅凭校内招生简章,口头就直接取消学籍,没有履行正规的核查上报流程,程序本身就存在漏洞,直接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处理方式明显过重。
这起案件经过审理,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给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学校取消这名女生入学资格的决定,缺少对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仅仅依靠本校招生简章,就做出剥夺学生就学机会的处理,同时整个处理过程只有老师口头通知,没有完整规范处置流程,属于程序违法,确认学校该行政行为违法,案件50元的受理费用由学校承担。
但对于女孩提出的15万元赔偿诉求,法院并没有予以支持。一审判决下达之后,女孩一方不服,继续提起上诉,后续经过法院调解,双方针对赔偿事宜私下达成和解,案件就此尘埃落定。
学校为维护校风学风,出台仪容仪表的相关约束,本身无可厚非,也确实不鼓励未成年人纹身,这一点社会大众基本都能达成共识。但校规不等于法律,学校的管理手段,也讲究过犹不及,要遵循比例原则,能轻处理就不要直接上最重的处罚手段。
遇到未成年学生纹身,优先的选项本可以是批评教育,要求遮盖、限期清除纹身,留下观察整改的机会,而不是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临门一脚直接取消入学资格。一纸录取通知书,相当于学校已经向学生发出入学邀约,学生已经完成报到,再单方面推翻约定,本身就容易引发纠纷。
当然,这件事也不能一味把责任全部推给学校。作为学生和家长,报考学校之前,仔细阅读招生简章,看清招生限制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明知道学校对纹身有硬性要求,没有提前处理,等到入学之后才暴露问题,同样会给自己求学之路制造麻烦。
这个案子也给很多家庭和学校敲了警钟。一方面家长要看管好青春期孩子,尽量避免未成年人冲动纹身;另一方面学校在执行校规的时候,不能一味追求一刀切,面对未成年孩子,教育引导永远该放在第一位。
规则要守,但也要留一点容错空间,毕竟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读书的机会,实在太过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