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91岁老太太被6旬女儿送进养老院,谁料,老人从四楼房间走出,在三四楼之间的楼梯滚落摔伤,直接送进ICU下了病危通知。
这事我看完心里堵了好一阵,倒不是想骂谁,是觉得这种处境,换成谁家都有可能摊上。
老人叫贾桂英,今年91岁,今年四月底住进了西安莲湖区一家养老机构。
六旬的女儿陆女士,把老母亲送进去的时候,图的无非就是有专业人手照应,自己也能喘口气。
八月十四号上午十一点二十左右,陆女士接到养老院打来的电话。
等赶过去才知道,老人从四楼房间走出来,在三楼四楼之间的楼梯上滚了下去,摔得不轻,直接送进了ICU,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陆女士说,老人从房间出来到出事,中间大概有半个小时,这段时间里没人发现。
她还提到,那段楼梯挺陡,事发前既没有防护栅栏,也没有警示标识。
养老院这边的解释是,出事那阵子正赶上午饭时间,工作人员忙着给老人们打饭喂饭,一时没顾上。记者后来去现场看,楼梯口已经装上了金属栅栏门,家属说事发之前是没有这道门的
陆女士这边提出要赔36万,说自己实在担不起这么大一笔医药费。养老院觉得这个数目太高了,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
看到这儿,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骂养老院不负责任。
但事情走到法院那一步,责任怎么分,从来不是靠谁嗓门大、谁更让人心疼来定的。
去年最高法公布过一起类似的案子,一位老人入住时评估显示能自己走路,跌倒风险很低,结果在去卫生间的路上,被过道里一个凸起的井盖绊倒骨折。
养老院觉得这老人能走能动,自己摔的怪不到机构头上。
法院没这么判,认定养老院对老年人的活动特点考虑不周,适老化改造不到位,判养老院担了六成责任。
能自己走路,不代表机构就可以当甩手掌柜,这一点很多人可能想不到。
还有一起河南的案子,老人入住时资料上写得清清楚楚,需要借助助行器,说话表达也有障碍。
有一回老人在大厅里起身,动作并不快,护理人员却没能及时上前扶一把,结果摔了。
法院查监控发现,从起身到摔倒这中间是有时间反应的,判养老院担了七成责任。
再往前有一起山东的案子,情况又不一样。老人自己摔倒后,工作人员没第一时间打120,而是把人搬回了房间。
这一下反倒让养老院多担了一部分责任,因为处置不及时、不当搬动,本身也算过错。
这三起案子摆在一起看,能看出点门道来。
设施有没有为老人考虑周全,护理跟不跟得上老人的实际状况,出事以后处理得及不及时,这几样都会实打实地影响到谁担多少责任,不是养老院说自己尽力了就算尽力了,也不是家属说半小时没人管就一定是半小时没人管。
眼下贾桂英已经从昏迷里醒过来,生命体征暂时算是稳住了,但医生说颅脑和肺部的伤还是危重。
养老院这边倒是垫付了8000块治疗费,也联系了救护车,安排了护工,态度看着不算冷漠,只是这36万的数目,双方还谈不拢。
把老人交到养老院那一刻,家属图的是一份安心,可这份安心到底能不能兑现,很多时候要等出了事才见分晓。
要是这事摊在你家老人身上,你会怎么去争这个理。
信息来源:华商网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