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要了这几样饭菜,总共花了十四元钱。我觉得对不起某个人。因为某个人对我说过,自己吃饭,最好不要超过十元钱,要不然,对不住列祖列宗啊!
我觉得她说的很对。我在小的时候,家里很穷,当然谁家都不富裕,因为生在那个年代。如果说是吃糠咽菜,那就很不错了。那时候,父母真的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吃的几乎都留给了我们,穿的都是打了好几层补丁的衣服。尤其我的爷爷奶奶,更是为了家庭,几乎每顿都忍饥挨饿。如果爷爷奶奶还活着,现在吃的穿相当天天过年啊。
所以这顿饭我花了十四元钱,心里很愧疚,于是在没有吃饱的前提下,我打包了两个包子,相当于我正好吃了十元的饭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