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叔爷搬家,找了搬家公司,说好是1300元,可没想到,搬家的工作人员到场,居然开口就要支付3900元,并且也不顾他的反对,就强行把他的东西搬到目的地,他不得不支付。据悉,这个搬家团伙,可没那么简单,如果他们达不到目的,将会出动11名壮汉解决事情。
薛老伯要搬家了,有一屋子的东西,生活了大半辈子,他有很多重要的东西,都舍不得丢弃,除了生活的必备用品,还有一些对他重要的东西,他都得搬。
要把大半辈子的东西搬到另外一个家,看着要搬的东西,满满当当的,他看着就头大。
这么多东西要他一个人搬,他都不知道要搬到何时,他的体力跟不上了,这个时候他只能想到,找搬家公司帮忙搬东西。
这个时候,他只想多花一点钱,好让自己省心一些。
薛老伯是在网上搜到这家公司的,当时他看了,搬完她家的那一堆行李,只需要1300元的搬家费用。
薛老伯觉得这个费用还挺合理的,毕竟他家的物品比较多,搬家的路途也有些远,只要他们能够把物品顺顺利利地搬到新家,出这笔费用,他也不心疼。
然而,当搬家的人来到现场,他们居然坐地起价,开口就要3900元。
他们说搬那么多东西到目的地,要人工费,车辆费,还有各种各样的费用,反正就不是之前的1300元。
薛老伯一听,就觉得费用太高了,他一直在想,出那么多钱搬家,到底值不值得,这会不会是一个坑,为何他们来到这里就要坐地起价。
正在薛老伯考虑要不要让他们搬家,这些人就开始强行搬东西,根本不顾薛老伯的阻拦,把薛老伯的东西搬到了目的地。
这下薛老伯想不给钱都不行了。
遇到这样的搬家团队,薛老伯心里很不舒服。
他过后也了解了一下,按照市场的价钱,如果要搬他家的物品,按照搬家的距离,不至于要3900元,显然他已经被坑了。
这家公司太黑心了,有人深挖这家公司,才知道这家公司没那么简单。
他们不仅仅是强行搬物品,坐地起价,要收比报价高两三倍的价钱,为了要到更高的价钱,他们还会出动11名壮汉。
因此受害的不仅仅是薛老伯一人。
有人谈好的价钱也是1000来块钱,最后却被收了17,000元,这更加让人气愤,这更加坑人。
很显然,薛老伯遇到的事情,对方的行为就是强买强卖。
《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一般情况下,只要他们存在威胁行为,并且造成经济损失是2000元以上,这就构成强迫交易罪。
对于存在胁迫行为的,可以撤销该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方通过这样的手段达到高收入,这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是可以拒绝的。
那么你对薛老伯的事情有何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