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查出相关感染,医院却不能直接告诉另一半,这件事吵翻网络,本质不是要不要歧视感染者,而是隐私保护不能变成隐瞒伴侣的挡箭牌。国家层面法律要求感染者主动向亲密对象坦白,民法典也写明重大疾病婚前要如实告知,可现实最怕当事人刻意闭口不说,让另一半蒙在鼓里承担健康风险。
好在浙江、云南、广西不少地方已经先行探索,给当事人留出自主告知的窗口期,如果拒不坦白,医疗机构就可以有限度通知配偶。保护隐私是为了消除社会偏见,鼓励大家主动检测就医,绝不代表可以欺骗即将共度一生的人。婚姻建立在相互知情的基础之上,普通人不该为别人的隐瞒买单。
当然日常吃饭握手并不会造成传播,规范治疗后风险也会大幅降低。你觉得全国层面是否需要统一完善伴侣告知的相关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