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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有两个姐姐,三个妹妹,他的父亲94岁了,作为家中独子,男子已经照顾父亲

重庆,男子有两个姐姐,三个妹妹,他的父亲94岁了,作为家中独子,男子已经照顾父亲16年,他天天要给躺在床上的父亲清理屎尿,他实在是不堪重负,就要求5个姊妹一起轮流照顾父亲,然而姊妹却说,她们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应该由她们来照顾父亲。

男子看着躺在床上的老父亲,已经94岁了,他完全不能自理。如今父亲躺在床上,他每天都得给父亲清理屎尿,这已经成了他的日常工作。

如果这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男子可能自己就可以独自照顾老父亲了,根本不会去找他的5个姊妹。

可是他坚持这件事情已经坚持得太久了,父亲一直跟着他生活,他已经足足照顾了16年。

这16年来,他真的感觉自己累了。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其实并不是说他不是一个孝子,而是长期的照顾,这种苦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能够体会到。

照顾父亲的劳累,让他一日比一日感到身心疲惫,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姐姐,三个妹妹。

他希望,在父亲的晚年,5个姊妹能够帮他分担照顾父亲的重任。毕竟父亲都94岁了,他也渴望和几个女儿多相处,这个时候轮流照顾父亲,这不是一个过分的理由。

因为作为家中的独子,他照顾父亲是应尽之责,但作为父亲的女儿,他觉得5个姊妹同样应该照顾老父亲。

为了商量这件事,他煮好饭菜,让5个姊妹回来,一起吃顿饭,商量照顾父亲的这件事情。

在准备吃饭之前,男子先开口,他说出了自己的要求,希望5个姊妹回来和他一起轮流照顾父亲,及时清理父亲的屎尿,好让父亲过得舒服一些。

可是他的要求刚提出来,一个妹妹就马上提出反对意见。她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亲不应该由我们来照顾。”

当时妹妹这么一说,男子就已经一肚子气了。什么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难道父亲不是她们的父亲吗?作为儿子,他已经照顾了16年。

他让几个姊妹轮流照顾父亲,妹妹居然说出这种话,显然她就是想推卸自己身上的责任。

更加让男子愤怒的是,妹妹说出这句话之后,其他4个姊妹同样认为自己没有义务照顾父亲,应该由儿子照顾父亲。

一看5个姐妹都这么说,男子马上意识到,没必要和她们谈这件事情了,只要一谈这个事情,那肯定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男子也不想和她们多费口舌,既然她们不想照顾老父亲,这顿饭也就没必要吃下去了,他气得大喊道:“你们给我马上走!”

这顿饭大家吃得不欢而散。男子看着姐妹们离开之后,望着躺在床上的老父亲,满心苦楚。

若是让他继续独自照顾老父亲,他早已苦不堪言。

为了让这5个姊妹能够轮流照顾老父亲,男子不得不找来调解员,希望他们能够帮忙调解,解决父亲的赡养问题。

男子所遇到的这个问题,站在旁人的角度来看,他的5个姊妹确实有义务赡养老父亲。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5个姊妹都不愿意轮流照顾老父亲,这里可能涉及财产问题。

有可能是男子作为家中的独子,老父亲在清醒时,可能已经将家中的全部财产给了男子,家产传男不传女,很多人都是这么做。

如果男子已经继承了父亲的全部财产,那他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这无可厚非。

至于姊妹们愿不愿意照顾父亲,那就要看姊妹的良心了,如果她们不愿意照顾,男子也很难要求她们照顾父亲,毕竟她们并没有分得父亲的遗产。

如果男子并没有独自占有父亲的遗产,那么5个姊妹理应和男子一起照顾父亲。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即使5个姊妹没有得到父亲的财产,她们同样对父亲有赡养照料的义务。

《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五姐妹不照顾父亲的理由是不合理的。

不管她们有没有拿到父亲的财产,她们都应该照顾父亲。

如果她们不照顾父亲,就要支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她们不支付赡养费,也不尽照顾义务,这更是不讲理。

那么你对这五姐妹的做法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