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令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是不是有点夸张?
昨天,川普签署第 14420 号行政令,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禁止在美国电网中使用某些外国设备。
先不论“外国设备”是谁,仅就“国家紧急”而言,似乎是到了很危险的事态。
实际上这更多是一种“用权方式”。
根据美国《国家紧急状态法》,允许总统单方面宣布紧急状态
在此状态下,总统可以启用上百项,平时休眠的“特殊权力”(且不需经国会同意)
如经济金融管控,国防军队动员,出入境权限、监管审批豁免等。
其中最常用在经济领域,如冻结扣押资产,禁止交易等
某条“国紧”状态一旦开启,必须每年续签,否则自动失效。
至今美国常年保持, 30‑40 项仍生效的“国紧”状态。
历史上,创造“国紧”最多的是克林顿(17次),其中有11条延续到了今天
内容大多是制裁伊拉克、阿富汗、塞尔维亚、海地等国
川普两次上任,现存约9条
其中最有名的一条,边境墙紧急状态(9844 号公告)已被拜登终止,不再生效。
而这次14420 号的“国紧”,实际上是依托去年1 月,已生效的能源国家紧急状态。
是用旧“国紧”状态,配套新禁令。并不是新宣布一次国家紧急状态。
而这次新禁令,似乎也表明:
川普很难有“新战术”,只能在旧有的“套路”里转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