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疯狂竞速后续!时速217公里高速互拍博流量,二人刑拘,别把马路当网红赛道
G15沈海高速惠阳沙田段的飙车事件,看完通报让人后背发凉。20岁女骑手曹某骑着杜卡迪,和30岁保时捷司机陈某在高速上追逐竞驶,仪表车速冲到217km/h,几乎翻倍突破120的限速。单手握车把、手拿手机拍摄,两车互相追逐回头互动,把公共高速当成个人秀场。惠州交警一纸通报,两个人直接被刑事拘留,不再是简单扣分罚款。
(信息来源:惠州交警官方通报、涉案公开视频、刑法法条及同类司法判例)
217公里每小时是什么概念,每秒车子就要冲出60米。在这种极端速度之下,路面一颗小石子、一阵侧风、一个突发障碍物,都足以让摩托车瞬间失控。一旦发生碰撞,不管是骑手本人,还是周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私家车,全部都会被卷入毁灭性的事故。
视频录音里还回荡着车内兴奋的叫喊:“我靠!牛掰!200!220!女骑啊”。听得出在场的人不仅没有危机感,反而在为这种玩命行为欢呼喝彩。事发时间是8月23日清晨六点,天色蒙蒙亮,高速货运大车往来密集,视线条件有限,恰恰是事故高发的时段。可他们眼里只有短视频流量、刺激的快感,完全无视道路上成千上万个普通出行者的生命。
这里要分清两种完全不一样的驾驶状态。一种是日常行驶当中不经意的超速,可能一脚油门没控制住,属于交通违法,接受扣分罚款即可。而这起案件属于追逐竞驶共同犯罪,两车互相配合,追逐、跟车、回头互动,同步拍摄视频,主观上就是刻意竞速,这已经跨过行政处罚,直接触碰刑法红线。再叠加广东高速明令禁止摩托车驶入,多重违法行为叠加,最终认定情节恶劣,予以刑事拘留。
很多网友疑惑,不就是开快一点,为什么直接刑事立案?普通超速,是单人的过失行为;追逐竞驶,是两个人主动相约,拿整条高速所有人的安全赌刺激。二者本质天差地别。参照过往同类判例,这类高速竞速案件,当事人一般会判处2‑5个月拘役,并且留下案底。一旦有犯罪记录,考公、找工作、参军,乃至子女部分政审都会受到牵连,代价远不止罚款。
更值得深思的,就是流量带来的扭曲心态。现在短视频平台上,存在两类机车网红。一部分骑手恪守交规,佩戴齐全护具,国道低速安全骑行,分享风景与机车文化;还有一小撮人,把“快”当作人设,追求刺激博眼球,越危险越要拍下来发到网上,靠惊险画面换取点赞评论。
本次事件里,当事人全程录像留存画面,路牌、车速、竞速画面一应俱全,自以为这是炫酷的素材,实际上这份视频直接变成警方铁证,被网友戏称“大型自首现场”。为了网上的几句吹捧、几个点赞,不惜践踏法律,赌上自己和路人的性命。
现实当中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早上车少、路上没交警,跑快一点没事。可高速风险从来不以车多车少作为标准。清晨的沈海高速,看着路面空旷,但是重型货车络绎不绝,一旦200多时速下发生意外,根本没有反应、避险的时间。出事毁掉的不只是自己,无辜的过路家庭,也会平白遭受灭顶之灾。
机车本身没有错,跑车也无罪,热爱速度是很多年轻人的爱好。但追求速度,有专门封闭赛道可以体验。赛道有防护缓冲区、有救援人员,风险自己承担;而公共高速公路,承载的是千家万户平安出行,这里不允许任何人拿来当做表演舞台。爱好的前提,永远是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两名当事人,一个刚刚20岁,人生才刚刚起步;另一位30岁,本该拥有成熟理智的判断力。可在刺激和流量的蛊惑之下,无视规则铤而走险。刑事拘留仅仅只是案件开端,拘役、罚金、终身留存的犯罪案底,将会成为一辈子甩不掉的教训。
网上有不少人为他们辩解:“年轻人爱玩而已,没必要上升刑事”。可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那天,恰好有一台正常行驶的车辆,遇上他们高速失控,哪个普通家庭能承受这份飞来横祸?自由从来不是随心所欲,你的爱好,不能建立在别人的风险之上。
流量可以博取眼球,却买不回生命,也消不掉违法留下的案底。网红光环只是一时虚幻,法律的代价却是实实在在的一生。希望所有机车爱好者、跑车爱好者引以为戒,不要把鲁莽当成酷,不要把违法当成个性。
对于这起高速追逐竞驶事件,你觉得处罚是否合理?你怎么看待网红为博流量铤而走险的行为?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