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这话,早该说了!
8月25日。湖南祁东县那笔“好人税”,今天终于给退回去了,但那份寒了的心,没那么容易暖。
扶老被讹,这四个字就像扎在良心上的刺。你不动它,它不致命;你一碰,钻心地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最近放了个狠招,听完我直接在沙发上拍了大腿。
她说:以后凡是扶了老人被索要天价赔偿的,等事实查清了,必须按敲诈勒索罪起诉!就算够不上判刑,也要高额罚款,往死里罚!
这话够硬。说实话,这几年我们听“和稀泥”听吐了。就拿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湖南祁东事件来说,店家好心让老人进店休息,老人晕倒后店主帮扶送医,结果人走了,家属反手索赔10万。
最绝的是,家属撂下一句话:不赔钱,就把遗体放店门口。店家怕啊,耗不起啊,最后在派出所协商下,硬是赔了1.9万“人道主义补偿”。
这叫什么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民事责任。法律是撑腰的,可一到现实,怎么就变成了“破财消灾”?
李玫瑾教授说得对,根源就是作恶成本太低。讹成功了,天价赔偿到手;讹失败了,拍拍屁股走人,最多一句“我年纪大记错了”。这买卖比炒股票还稳赚不赔。
在福建莆田,两个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老人,结果被交警判了次要责任,家属索赔22万。虽然最后原告撤诉了,但那一年的惊吓和官司,谁来补偿?
正是因为这种“赢了血赚,输了不亏”的畸形逻辑,才让“扶不扶”成了拷问中国人灵魂的终极难题。数据显示,早些年此类诬陷案件的处罚率不足1%。法律如果不向讹诈者亮剑,那就是在逼着好人学会冷漠。
好消息是,今天祁东县司法部门介入,那笔1.9万给退回来了。但这只是亡羊补牢。我们需要的是事前震慑,不是事后退款。
想想看,如果下次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那个被讹的好心人该怎么办?
我们不能总是指望用道德去感化人性,我们得用法律去惩罚恶行。李玫瑾教授的这个建议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就是因为它把“谁主张谁举证”的逻辑还给了索赔方。你说人家撞了你,你拿证据,而不是让人家自证清白。
善良是需要长出牙齿的。如果每一次伸手都要在心里算一笔风险账,那我们这个社会的温度,就真的只剩下冷漠的理性了。
别让好人做了好事,还要做孙子。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否则,下一次倒在地上没人敢扶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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