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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这话,早该说了! 8月25日。湖南祁东县那笔“好人税”,今天终于给退回去

李玫瑾这话,早该说了!

8月25日。湖南祁东县那笔“好人税”,今天终于给退回去了,但那份寒了的心,没那么容易暖。

扶老被讹,这四个字就像扎在良心上的刺。你不动它,它不致命;你一碰,钻心地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最近放了个狠招,听完我直接在沙发上拍了大腿。

她说:以后凡是扶了老人被索要天价赔偿的,等事实查清了,必须按敲诈勒索罪起诉!就算够不上判刑,也要高额罚款,往死里罚!

这话够硬。说实话,这几年我们听“和稀泥”听吐了。就拿这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湖南祁东事件来说,店家好心让老人进店休息,老人晕倒后店主帮扶送医,结果人走了,家属反手索赔10万。

最绝的是,家属撂下一句话:不赔钱,就把遗体放店门口。店家怕啊,耗不起啊,最后在派出所协商下,硬是赔了1.9万“人道主义补偿”。

这叫什么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民事责任。法律是撑腰的,可一到现实,怎么就变成了“破财消灾”?

李玫瑾教授说得对,根源就是作恶成本太低。讹成功了,天价赔偿到手;讹失败了,拍拍屁股走人,最多一句“我年纪大记错了”。这买卖比炒股票还稳赚不赔。

在福建莆田,两个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老人,结果被交警判了次要责任,家属索赔22万。虽然最后原告撤诉了,但那一年的惊吓和官司,谁来补偿?

正是因为这种“赢了血赚,输了不亏”的畸形逻辑,才让“扶不扶”成了拷问中国人灵魂的终极难题。数据显示,早些年此类诬陷案件的处罚率不足1%。法律如果不向讹诈者亮剑,那就是在逼着好人学会冷漠。

好消息是,今天祁东县司法部门介入,那笔1.9万给退回来了。但这只是亡羊补牢。我们需要的是事前震慑,不是事后退款。

想想看,如果下次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那个被讹的好心人该怎么办?

我们不能总是指望用道德去感化人性,我们得用法律去惩罚恶行。李玫瑾教授的这个建议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就是因为它把“谁主张谁举证”的逻辑还给了索赔方。你说人家撞了你,你拿证据,而不是让人家自证清白。

善良是需要长出牙齿的。如果每一次伸手都要在心里算一笔风险账,那我们这个社会的温度,就真的只剩下冷漠的理性了。

别让好人做了好事,还要做孙子。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否则,下一次倒在地上没人敢扶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评论列表

淡然
淡然 5
2026-08-26 08:14
这个是真专家教授[点赞]
会游泳的鱼
会游泳的鱼 3
2026-08-26 14:53
李玫瑾教授说的正是大家期盼的,但祁东县这个是真的在救助吗?1、老者因身体不适自行坐在靠门口的椅子上,而非网上部分宣传的是店主让到店内的。所以提议店家把视频前一段也放全。2、老者坐下后身体状况越发糟糕,这时店主上前低头就要把老者拉拽起来,但没拉起来不说还一起摔倒在地,然后也没看到施救动作,反而是叫来另一名男士一起架起老者拖出门外。就算不懂也不会心肺复舒之类也正常,但对于老者出现这种危急情况是这样施救吗?如果你没拖拽老者,老者坐在那逝去了,老者家属绝对该赔店家钱、做法事。3、想知道120电话是什么时候打的?谁打的?是发现老者情况不对店家打的,还是拖出门外后路人打的?救护车来之前老者是个什么状态?身处何处?——我是两天前先看到部分网上报导(无视频的),我也发表了抨击讹诈行为的言论,和给其他抨击讹诈言论点赞,但昨天看到一段视频,然后觉得自己的善心和正义感已被利用和被消费!外人
总有刁民阻碍社会文明进步
总有刁民阻碍社会文明进步 2
2026-08-26 07:31
必须要惩恶,且做成铁案,才能遏止歪风邪气
会游泳的鱼
会游泳的鱼 1
2026-08-26 14:54
外人死在家里是我们传统观念里很晦气的事,我也害怕,店家更怕因为家里还做棋牌室生意,顾客也会忌讳。这是人之常情大家都能理解,但你不能大肆宣传你是助人为乐、向他人极时伸出援助之手之人。你不能利用大家痛恨讹诈之徒的群情来掩盖自已的不当之处。这样虚假的榜样会起到促使大家多做好人好事的作用吗?社区、司法、公安也不要含糊不清,谁对谁错要明确,一万九到底是以什么名义什么依据判定的?逝者家是不是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