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了两次,最后店家还是赔付了1.9万。
最新后续来了,官方提出补贴店家,可能官方也觉得,这种和稀泥式的调解做得不对,店家不仅没有责任,相反还是见义勇为和助人为乐,最后却被讹上了。
明明监控清清楚楚,老人是突发疾病走的,店家没过错,甚至还尽了救助义务。结果呢?家属那套“不给钱就抬尸堵门”的做派,这叫什么?这不就是明晃晃的勒索吗?
法律没追究家属的过激行为,反倒让店家靠官方补贴拿回钱。这算哪门子道理?
以后再遇到老人晕倒,大家心里头得先打个鼓:伸手扶一把,我是不是得先准备好一笔“赔偿款”?咱们社会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扶人”信心,被这一闹,又得退回多少年?
钱能退,可这寒了的心,谁来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