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海南海口,在星巴克,进来一位女子,没有点任何饮品,而是直接打开一把雨伞,霸占了一个位置,更奇葩的是,从包里掏出小蜜蜂扩音器背书,原来她在备考公务员复习,旁边的客人被吵得头都疼了,而她却如无其事的样子,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有一个女生实在受不了,过去提醒她,她不但不听劝,直接发飙怼女生,言语攻击她人。
星巴克,顾客坐在里面喝咖啡聊天,气氛挺安静的。
这时候进来一个女子,看年纪不大,应该是20多岁。
她没去柜台点任何饮品,直接走到一张空桌子旁边,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看傻眼的事——她从包里掏出一把雨伞,“啪”地一下撑开搁在桌子上,把整张桌子给占了。
周围人还没反应过来她要干嘛,她又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蜜蜂扩音器,就是那种老师上课或者导游带团用的东西。
“喂喂”试了两下音,然后就开始大声背书,背的是公务员考试的知识点。
整个咖啡馆都被她的声音充斥着,旁边的客人被吵得头都疼了。
有几个客人看了她好几眼,但都没好意思开口。
坐在最近的一个女生实在受不了了,走过去好声好气地跟她说,能不能把声音调小一点。
结果女子根本不领情,眼一瞪,掏出手机就对着提醒她的女生拍,嗓门比刚才背书还大,说什么这是公共场合,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嫌吵就别来。
反而那个提醒她的女生不好意思了,又尴尬又委屈。
女生只能找来了店员,店员叹了口气说,这女子早就不是第一次来闹了,之前就好几回在店里大声背书,客人说她她就跟人吵,撵都撵不走,这次还变本加厉带上了扩音器。
有顾客实在受不了,当场报了警,可警察还没到,女子就收拾东西跑掉了。
结果第二天,她又来了,这次她倒是没带小蜜蜂扩音器,但依然没点任何东西,还是撑起一把伞占着桌子,把咖啡馆当成自家书房。
店员前一天已经明确警告过她,再扰民就不欢迎她来店里。
可她还是来了,唯一的变化就是把扩音器关了。
这说明她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有问题,可她不在乎。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之后,很多人都在议论,有人说,这样的人要是真考上公务员了,简直不敢想象她以后会怎么对待群众。
也有人说,这种素质的人,就算笔试面试过了,政审那一关也过不去。
其实备考公务员不容易,谁都能理解,但努力不能成为打扰别人的理由。
星巴克是商业场所,不是免费的自习室。
别人花钱买一杯咖啡,买的是安静舒适的环境。
你一分钱不花,占着座位还制造噪音,挤占的是别人的消费体验。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的态度,被顾客提醒、被店员劝阻,她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理直气壮地跟人吵。
她把“公共场合”当成可以为所欲为的挡箭牌——占便宜的时候说“这是大家的地方我想干嘛就干嘛”,轮到要讲公德守规矩的时候就装聋作哑。
其实女子是知道她的行为在扰民,不然店员头天警告过她,第二天她就把扩音器收起来了。
这说明她好坏还是分得清的,就是觉得我这样,你们也不能拿我怎样,典型的自私自利行为。
让人无语的是她那套逻辑——我不点单、不消费、占着座位、拿扩音器吵得别人头疼,被说了就一句“公共场合我想怎样就怎样”。
这种为所欲为的行为,其实店家也非常讨厌,如果每一个顾客都这样,那店家不要做生意了。
再说其他顾客花几十块钱买杯咖啡,买的是安静的环境和一张能坐的桌子。
你一毛不花,把咖啡馆当自家书房,还嫌别人事多,不知道当事人是怎么想的。
有人说她备考不容易,应该理解,如果这样想的话,那么谁该理解店家做生意的不容易,没有收入,就无法支付房租,员工工资等费用。
女子的努力和自私是两码事,不消费,可以去图书馆、去自习室、哪怕在家戴耳机背书,哪条路不能走?
偏偏要变成人人讨厌的样子,如果一个准备考公的人,连最基本的公共秩序和公德心都拎不清,如果进了体制,面对群众时能有多少耐心和同理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商场、公园、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星巴克作为向不特定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
女子使用扩音器制造噪音、多次被投诉仍不改正,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警方到场后也明确告知店家,对不遵守店内秩序的行为可以进行管理。
法律给了商家和执法人员维护秩序的依据,但前提是——得有人愿意用,也得有人愿意管。
内容来源于: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