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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现眼!4个大男人不务正业,约着女人谈好价格后,各自去开房,结果享受完了之后,

丢人现眼!4个大男人不务正业,约着女人谈好价格后,各自去开房,结果享受完了之后,却不认账了,都不付钱!理由是嫌她们服务不好,不满意。更离谱的是,他们还反向女人要钱,声称不给钱就举发她们卖!他们前后找了5个女人,其中3个迫于压力,真的倒贴给了他们钱,另外2个说什么也不给!男人还真就匿名报警了,结果事情败露!几人目前都被抓了。

这事儿是澳门司法警察局8月22号通报的。四个男的,都是内地人,年龄29到33岁,来之前就商量好了要干这勾当。8月16号和17号分批到了澳门,专门在酒店附近找那些站街揽客的女人。把人约到酒店房间,完事了翻脸不认账,说“服务不好”“不满意”,钱不给了。

这还不够,他们还反过来威胁人家:“你要是不给钱,我就报警举报你卖淫!”

五个女人里头,三个怂了。一个给了200港元,一个给了1000港元,还有一个给了3000港元。加起来4200港元。这四个人拿了钱转身就进了赌场,全输光了。另外两个女的硬气,说啥也不给。结果这几个男的还真就拨了999(澳门报警电话),举报酒店房间里有卖淫活动。

司警8月20号接到举报,赶到新口岸区的酒店,当场把房间里的两个男的带走了。一查,报假警的就是他们自己。8月21号,另外两个在横琴口岸准备溜回内地,被截住了。

四个人,一个没跑掉。

有人可能会说,那些卖淫的女人本身也不干净,这不就是“黑吃黑”吗?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

但你仔细想——你偷了东西,别人就能抢你吗?你闯了红灯,别人就能撞你吗?违法行为该由法律管,不是你用更恶劣的手段去欺负人家的借口。

澳门《刑法典》里写得明白,用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别人掏钱,属于勒索罪。这四个货虽然总共才弄了4200港元,但他们对五个人都实施了威胁,属于多次作案。更别说他们还报假警、浪费警力。司警以“勒索罪”把他们移送检察院,这官司他们吃定了。

至于那五个卖淫女子,司警说了另案调查。违法的该罚罚,但被勒索的钱,该追还得追。

一码归一码。

这种事儿不是头一回。

2017年湖南吉首有个男的,招嫖后嫌卖淫女来例假“不吉利”,不但不给钱还反过来要赔偿。结果俩人都被拘留了。2019年北京有两个男的冒充警察,以查处卖淫为名敲诈了1.5万,被判了一年半。2024年南宁有两个男的专门敲诈失足妇女,一个判了一年,一个判了八个月。

这些案子都有个共同点——施害的人都觉得自己“占理”,觉得对方不敢报警。

可现实呢?

法律保护的是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管你是干什么的。

那五个女人里,有三个掏了钱,有两个硬扛着没给。没给的那俩反而救了自己——你一旦给了钱,就坐实了“私了”,勒索的人更嚣张。坚决不给的,逼得对方报了假警,把警察引来了。虽然她们自己也要面临处罚,但勒索是刑事犯罪,卖淫是行政处罚,轻重完全不一样。

这四个人蠢在哪儿?

蠢在他们以为澳门是法外之地,以为匿名报警就查不到自己。澳门满大街都是摄像头,酒店走廊、电梯、大堂全有。报假警用的手机号、入住登记的证件,全在系统里留着。一调监控,几点几分进了哪个房间、跟谁一起、待了多久,全对得上。

更值得琢磨的是这几个人的心理。他们把嫖资当成一笔交易,把威胁当成谈判技巧。在他们眼里,对方是“见不得光”的人,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要是对面站着的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你看他们敢不敢这么横?偏偏挑了几个女人下手,还觉得自己特别高明。

这出闹剧看着好笑,实际上透着心酸。

五个女人在异乡讨生活,本身就站在悬崖边上,结果还被一群无赖推了一把。

那四个男人,本可以堂堂正正做人,非要活成笑话。法律不会因为你勒索的对象“不干净”就网开一面,道德也不会因为你的“小聪明”就高看你一眼。

这事儿也给所有心存侥幸的人提个醒——别以为对方不敢报警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也别以为报个假警就能把水搅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放在澳门一样好使。那些还在盘算着类似歪点子的,好好掂量掂量。

参考信息来源:澳门司法警察局官方通报、澳门日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公开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