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要保证公益性
最近,两个女生买三张有座位的火车票,空出一个座位放自己的物件,拒不让无座乘客坐,这事闹的沸沸扬扬。我看了铁路方面的回应以及众多法律界人士的评论,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铁路旅客列车,谁买票谁就有座位或者是铺位的使用权。很多人认为,两个女孩买了三张票合理合法,所以让不让出一个座位是她们的权利。
这个说法在市场经济下没有一点问题,但是大家可别忘了,我国的铁路客运可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他还带着公益性质的。如果带有公益性质,那么铁路客运就是为全民服务的资源,就不能和完全市场化的客运一概而论。两个女孩乘车买了三张票,她们实际上是侵害了其他人的乘车权。在这种为全民服务的公益活动中,她们的三张票两个乘车,实际上剥夺了其他人的乘车权,她们虽然也花了钱,但她们是用花小钱来占用公共资源的形式,剥夺了其他人接受公益服务的权利。就像单位里为了照顾职工,采购一些生活用品,然后以低于市场价卖给职工,每人一份。你总不能说我出两份钱就给我两份吧,那其他人能愿意吗?因为你要两份,就要有其他一位职工得不到这份福利。
在市场经济下,她们买三张票两人乘车是买卖双方的意愿,她们只要有钱,可以把一列火车的座位都包了。但在有公益性的服务中,公益就是为全民服务,她们就不能占用为其他人服务的资源。
本次事件也说明了铁路客运的规则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也希望铁路部门尽快补齐某些缺位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