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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东京审判的时候,唯一一个全程投反对票,认定日本战犯全部无罪的法官,就是

1946年东京审判的时候,唯一一个全程投反对票,认定日本战犯全部无罪的法官,就是印度大法官拉达·宾诺德·帕尔,他主张所有日本战犯,全部无罪释放。

日本靖国神社的游就馆门口,立着一尊印度法官的半身塑像,碑身刻着“帕尔显彰碑”,一个从未涉足日本战争决策的外国人,为何会被供奉在美化军国主义的场所,这桩怪事的源头,要从1946年的东京审判说起。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正式开庭,中、美、英、苏等11个反法西斯国家各派一名法官,共同清算日本甲级战犯的战争罪责,此时距离二战结束仅一年,亚洲大地还满是战争疮痍。

中国十四年抗战伤亡超三千万军民,东南亚各国在日军铁蹄下民生凋敝,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全亚洲的目光都聚在东京,等着发动战争的元凶付出代价。

中国派出梅汝璈法官,连同检察官向哲浚、首席顾问倪征燠组成代表团,带着堆积如山的暴行证据奔赴东京,誓要让战犯伏法,可谁也没料到,11名法官里出现了一个彻底站在战犯阵营的异类,英属印度代表拉达·宾诺德·帕尔。

整场审判历时八百多天,任凭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证词、日军作战日记、官方暴行记录摆满质证席,铁证如山之下,帕尔始终坚持同一个结论:所有日本甲级战犯,全部无罪,为了支撑这个惊世骇俗的观点,他耗时三年写下一份长达1235页、近60万字的异议意见书,核心逻辑绕不开三点。

第一是“法不溯及既往”的机械解读,帕尔声称“反和平罪”“反人道罪”都是二战结束后才设立的罪名,属于事后立法,不能追溯审判战前行为,但这种说法完全混淆了法律创设与自然正义的边界,反侵略、反屠杀是人类社会公认的普世准则。

这些罪名不是凭空创造新规则,而是将早已存在的正义共识以成文法形式确认,就像杀人偿命是亘古常理,不会因为法条未明确写明就变成合法行为。

第二是“国家行为免责论”的诡辩,帕尔提出侵略战争是日本国家层面的整体决策,罪责应由国家承担,参与其中的个人只是执行命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可早在同期的纽伦堡审判中,国际法就已确立“个人刑事责任原则”:执行战争暴行的个体,不能以“服从国家命令”为挡箭牌逃避惩罚,如果人人都能用“只是执行者”脱罪,那双手沾满鲜血的战犯永远都能找到脱身借口。

第三是对审判公正性的片面质疑,帕尔认定这场审判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单向裁决”,缺乏中立第三方,程序本身存在瑕疵。

但事实上,法庭由11个不同国家的法官组成,全程公开质证,控辩双方权利完整,绝非所谓的“单方面清算”,正义的核心并不是不分是非的“中立”,而是对暴行的追责、对受害者的交代。

很少有人深挖帕尔极端立场的深层根源:这与他的殖民地身份密切相关,当时印度仍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下,帕尔对西方殖民霸权抱有强烈抵触,却错误地将日本的侵略扩张,解读成“打破西方殖民体系的亚洲力量”。

这种严重的认知错位,让帕尔彻底无视中国、朝鲜及东南亚各国被日本侵略的深重苦难,将军国主义错当成所谓的“反殖民盟友”,最终站到了历史正义的对立面。

这份在当时被10名法官集体否决、一度被限制公开的异议书,日后却成了日本右翼的“救命稻草”,从1960年代开始日本政界就开始刻意神化帕尔:甲级战犯出身的岸信介将他奉为上宾,日本天皇授予他一等瑞宝章,1975年专门为他修建纪念馆,2005年更是直接把他的塑像立进靖国神社。

2007年安倍晋三访问印度时,还特意会见帕尔的儿子,称其“给了日本国民巨大勇气”。

日本右翼的这套操作,本质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话术骗局,他们刻意抽离帕尔异议书的完整背景与法理逻辑,只单独放大“全员无罪”的结论,借一个外国法官的身份,给东京审判贴上“不公正”的标签,以此为侵略历史翻案。

可他们从来不会提及,帕尔的观点在当时就被绝大多数国际法学者否定,更不会承认,亚洲千万受害者的血泪,从来不是几句法理诡辩就能抹去的。

审判席上,梅汝璈与各国正义法官用铁证逐一驳斥了荒谬的无罪论调,最终将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罪大恶极的甲级战犯送上绞刑架,这一判决是对死难同胞的告慰,更是向世界宣告:侵略罪行不容抵赖,历史正义不容篡改。

时至今日靖国神社里的帕尔塑像,更像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日本右翼面对历史的心虚,靠钻法理空子、借外人之口洗白,永远不可能改写侵略的事实,正义或许会夹杂杂音,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