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境内,二十余名拆迁人员驾驶四台工程机械,直接闯入一名男子父母的住宅实施非法强拆。该男子没有选择退让,和年事已高的父亲一同拿着自制长矛,和拆迁人员对峙后爆发冲突,一名拆除人员当场身亡。
这起发生在深夜的强拆事件,最后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一名普通男子也因此被羁押了900多天。2026年8月7日,陕西西咸新区资村非法强拆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张恒的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宣告其无罪,同时驳回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诉求。这份判决在8月18日正式发生法律效力。
该事件的发生时间为2023年。张恒父母名下的住宅被划入拆迁规划区域,相关各方始终没能就补偿的具体方案协商出一致结果。房子是父母居住多年的家,补偿没谈拢,拆迁方就不能直接带人冲进去,更不能用强制手段把人从屋里拖出来。
就在当日凌晨,二十余名拆迁工作人员携带着破碎机等共四台作业器械,直接撞破了张恒父母家的院墙与入户门。部分人员手持防暴叉、盾牌、橡胶棍冲进室内,另有人员朝着屋内喷射灭火剂,试图制服张恒的父母并将他们带出住所。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拆迁纠纷,而是陌生人带着机械和器械闯进住宅。屋内有老人居住,事发当时张恒本人也处在现场。面对眼前突发的状况,他和父亲取出家里自制的长矛,上前和闯入人员形成对峙。
两方随即爆发冲突,场面混乱之际,张恒手里的长矛刺中一名拆迁参与者石某的腰部,石某当场死亡。
一旦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这起案件的定性马上就会发生转变。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的罪名对张恒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张恒始终辩称自己没有主动伤人的意图,只是为了保护父母和自家住所。他认为事发当时拆迁人员率先非法闯入住宅并施加暴力,自己当时做出的举动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但这个判断并没有马上得到确认。张恒累计被羁押时长超过900天,直到2026年5月才获准办理取保候审。900多天,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不只是时间数字,也意味着家庭生活被打乱、名誉承受压力,未来长期悬而未决。
在该案件的审理阶段,法院率先就涉事强拆人员的相关行为作出了司法认定。涉事拆迁人员并未依规取得住宅强制执行的合法手续,其擅自闯入、损毁房屋的行为属于非法强拆。最终,10名涉案人员因触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获刑,所处刑罚从缓刑到2年有期徒刑各有不同。
这个结果也说明,拆迁并不是拿到机械、组织一批人就能开始。根据法律要求,未和被征收人达成补偿约定的,征收方需依法出具征收补偿决定,走完对应流程后方可提请强制执行。真正有权开展强拆操作的,只能是具备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绝非临时组织的社会闲散人员。
住宅问题尤其特殊。它不是一块空地,也不是可以随意清理的障碍物。房屋里面有老人,有家庭生活,有个人财产,更有公民最基本的安全感。西方有句谚语说,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放到现实生活中,意思很直白:没有法律授权,任何人都不能随便闯进别人的家。
法院最终依据案发时的具体情形认定,张恒当时面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他的反击,是为了保护自己、父母以及住宅内的财产安全。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不能只看“有人死亡”这个结果,还要看冲突是谁先引发、侵害是否正在发生、反击是否发生在现场,以及当事人当时有没有其他现实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便对侵害人造成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并非是可以随意动用的免责凭证。法院的判决并不是鼓励人们用暴力解决纠纷,而是在划出一条底线:当住宅被暴力闯入、家人受到现实威胁时,法律不能只要求普通人一味退让,更不能把非法闯入者和被侵害者简单放在同一位置上。
在拿到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之后,张恒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受理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被执行逮捕措施后,经最终判决无罪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依法申请获取赔偿。
这起案件属于全国首个因反抗强拆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对应的判决目前已经正式生效。它给基层拆迁敲响警钟:推进项目不能压过法律程序,完成任务不能成为越权执法的理由。房屋可依法开展征收工作,但严禁深夜闯入和暴力推进的操作;拆迁虽可设置合理时限,却绝对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
信源:新京报,发布时间是2026年8月18日21:01,全国首起反强拆致人死亡判定正当防卫的案件,其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