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窒息!福建福州,女子患有重度抑郁症,丈夫带她出来旅游散心,随行的还有另一朋友,他们在民宿开了2间房。谁知,她洗完澡正在擦身体时,房门却被打开,一女员工探出头,女子惊恐万分,呵斥她出去。明明房门反锁,员工未经同意就刷卡进门,自己的私密画面全部被看光,这太过分了!女子找民宿理论,对方当场留给她道歉,并愿意免除2间房房费作为赔偿,可女子不干,坚持要退一赔十,赔偿5000元,而民宿方拒绝,警方调解未果,女子打投诉举报热线,结果让她走法律程序。
胡女士患有重度抑郁症,丈夫为了让她能放松心情,缓解病症,特意请假陪她出来散心放松。
谁料好好的治愈之旅,直接变成心理阴影,全程惊魂未定。
8月13日,胡女士和丈夫、还有一朋友3人踏上旅程之途,当晚一行人入住当地一家民宿。
傍晚6点左右,胡女士游玩回房洗澡放松,为了安全,特意把房门反锁。
万万没想到的是,胡女士洗完澡正在对着门口的位置用毛巾擦拭身上的水珠,门外突然毫无预警被人打开!
当时胡女士全身赤裸,毫无遮挡,瞬间被门外一女员工一览无余。
胡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惊叫,呵斥对方出去。
房门明明反锁,对方未敲门提醒、未提前电话询问,突然刷卡闯入,简直太过分了!
本身有抑郁症的胡女士吓得浑身僵硬,心理瞬间崩溃。
胡女士夫妇随即找民宿老板理论并报警。
可女员工前后说辞反复、自相矛盾。一开始解释开门是想进屋打扫卫生。
警方到场调解后,又改口说是想上门询问客人是否需要额外服务。
事后民宿店长主动鞠躬道歉,并且直接免去胡女士一行人两间房、共计1000多元的当晚房费,想就此了结这件事。
但胡女士根本无法释怀,坚决不接受这个处理结果。
她提出按照房费10倍、共计5000元进行赔偿。
民宿方果断拒绝。认为她就是狮子大张口,这个赔偿要求太高,无法接受。
当晚被惊吓到的胡女士全程不敢睡觉。她觉得房门反锁都不管用,仍存在隐患、不够安全,她只能搬来桌子、凳子死死抵住房门。
巨大的惊吓让她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不停发抖、喘不上气,旧有的神经性皮炎也直接发作,浑身瘙痒难忍。
即便回家之后,她依旧反复回想这件事,心理创伤久久无法平复。
面对争议,而民宿方的解释和说法却是另一版本。
他们表示,员工是上门送免费下午茶,连续敲了3次门,听见屋内有动静没人回应,怕客人错过福利,才轻轻推开一寸窄缝喊话,绝对没有看到客人身体,不存在看光隐私的情况。
店家认为自己已诚意拉满:主动道歉、破例免掉两间房房费,已是最大让步,5000元索赔属于过度维权。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警方现场调解无果。
胡女士随后拨打12315投诉,得到的回复是建议走司法诉讼解决。
这件事在网上吵翻了天,网友争议极大。
有人觉得店家太敷衍,客人已反锁房门,私自开门就是侵犯隐私,给客人造成心理创伤,赔偿合情合理。
也有人认为,店家免费送福利反而出事,敲门无人应答轻微推门,算不上恶意侵权,5000元索赔确实偏高。
还有人认为,看了就看了,瘦了吗?少肉了吗?被人看了又能怎样呢?侨情!
《民法典》第1033条第2项: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客房一经交付客人入住,该房间就属于法律保护的私密空间。客人已把房门反锁,代表客人明确拒绝外界打扰。
民宿员工无论出于送下午茶、打扫还是问询服务,没有取得住客明确同意,就刷卡开门、推开门缝,属于侵扰私密空间,已经构成侵害隐私权。
《民法典》第1183条第1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胡女士本身患有重度抑郁症,事发之后出现发抖、喘不上气、皮炎发作,事后持续产生心理阴影,若有就医记录等证据佐证,属于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有权起诉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调解、12315调解都属于行政调解,调解不具备强制力,双方达不成一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侵权行为情节、民宿过错程度、受害人自身受损害后果、法院会综合多项因素及当地生活水平等裁量。不是当事人提出多少,法院就一定判多少。
信源:浪涨新闻 202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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