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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流传一段街头采访段子,记者问大爷:‘你认为人贩子该判死刑吗?’大爷的回答形成

网络流传一段街头采访段子,记者问大爷:‘你认为人贩子该判死刑吗?’大爷的回答形成反转,网友调侃:奉劝大爷以后说话先说重点,如果遇到一个急性子的,等不到你话说完,板砖先飞你脸上了。

2009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那时一个难题非常现实,很多孩子失踪多年后容貌已经改变,有些孩子年幼时被带走,长大后连原籍和亲生父母姓名都说不清。

公安机关开始建设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采集失踪被拐儿童父母的血样,并对发现的来历不明儿童、疑似被拐儿童进行DNA检验。原本隔着省份、隔着多年才能寻找的家庭成员,由此有了跨地区比对的技术条件。

这一变化直接影响了后来的积案侦破。公安机关不再只看一张旧照片,也不只靠群众回忆,而是把DNA比对、户籍核查、走访调查和案件串并结合起来。

拐卖链条中的拐骗、绑架、接送、中转、贩卖等行为,也都可能被依法追查。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了严格刑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但现实司法不是“见到人贩子一律判死”,而是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后果依法裁判,更不存在牵连父母子女的所谓“满门抄斩”。

到了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上线,社会上常称“团圆”系统。儿童刚刚失踪时,时间十分关键。公安机关接警并核实情况后,可以录入儿童照片、年龄、体貌特征和失踪地点,再把信息推送到相关区域。

附近群众如果刚见过相似儿童,就可能及时提供线索。这个机制解决的不是多年以后怎样认亲,而是孩子刚失踪时怎样尽快扩大有效寻找范围。

这里还有一个经常被误传的问题,儿童失踪并不存在“必须等24小时才能报警”的统一规定。监护人发现儿童失踪后应当及时报警,把失踪时间、地点、衣着、行走方向、监控线索尽量说清楚,越早留下有效信息,越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

2021年,公安部又部署开展“团圆行动”,重点侦破拐卖儿童积案、查找历年失踪被拐儿童。孙海洋一家就是公众熟悉的案例。2007年10月9日,4岁的孙卓在深圳失踪。

此后十多年,孙海洋一家持续寻找,公安机关持续侦办相关案件。随着DNA比对、信息核查和积案攻坚不断推进,孙卓最终被找到。2021年12月6日,孙海洋夫妇与孙卓认亲,失散时间已经过去十四年。

认亲并不代表案件结束。公安机关还要继续调查当年的拐骗过程、人员流向和相关犯罪嫌疑人,因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关联不止一起案件。

法律追责对象也并不限于卖方。刑法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同样规定刑事责任,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调整相关规定,强化了对违法收买行为的法律约束。

回头看那段“大爷街采”,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公众对拐卖犯罪的强烈反感。发现失踪及时报警,依靠公安侦查、DNA数据库、全国协作和持续积案追查,把失踪儿童尽可能找回来,把参与犯罪链条的人员依法查清并追究责任。

信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