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人,
靠点外卖赚了40万,
把平台垫付规则当成提款机,获刑6年半!
2026年8月,
厦门中院二审宣判了一起很特殊的诈骗案件,
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他没有盗窃也没有抢劫,更没有黑客入侵哪个后台,
只是注册了多个空壳店铺,
备注了十多个手机号和骑手账号。
一个人扮演着顾客、商家、和骑手三个角色,
自导自演虚假订单,累计套取平台资金40多万元 。
他的整套操作流程是这样的:
外卖平台有一个好的打赏先行垫付机制:
用户给骑手的小费,平台会先把钱垫付给到骑手,
订单结束之后,再从商家账户扣回这笔打赏钱。
徐某就盯上了这个时间差漏洞。
他用顾客账号,在自家空壳店铺下高价订单;
切换商家身份,设置200‑500元的高额打赏,打赏金额甚至超过菜品本身;
再用自己的骑手账号把这一单抢下来。
接单之后,平台立刻把打赏款垫付到骑手账户。
拿到钱之后,他直接把订单里面高价的主餐全部退款,
只留下纸巾、矿泉水这类几块钱小商品走完配送流程。
订单在系统里显示已经履行完成,
可这家空壳店铺账户里面根本没有钱,
平台后续根本扣不回垫付出去的打赏。
平台设置垫付机制,本意是保障骑手收入,
让辛苦跑单的骑手能更快拿到小费。
谁能想到,有人可以同时扮演交易里的三方角色。
系统只校验订单流程是否完成,
无法识别账号背后是同一个人。
徐某每一步表面走平台流程,完成实际上的虚构交易,已经属于诈骗犯罪。
目前很多平台风控,大多只盯订单金额与设备信息。
一旦作案人更换手机、手机号、切换IP,
这套防护就很容易被绕过去。
徐某骗取的40多万,
大多用于网络赌博和日常挥霍,
法院除了判刑,还判处罚金5万元,
并且责令全额退赔平台损失,二审维持原判。
平台善意的规则,本该是服务普通人的,
却被不法分子拿来当牟利工具。
你觉得平台该从哪些方面补上这类漏洞?
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本文为原创文案,事件素材来源于厦门中院官方通报;AI辅助创作,人工核对调整,个人观点仅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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