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成功了?”江苏,一82岁老人翻越护栏,闯入高速,最终被撞身亡,不出意料,6名子女向车主索赔,因车主被交警认定次责,可怜的车主只能赔偿。岂料,家属向车主索赔成功后,还是不肯罢休,转头又将高速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家属认为管理方防护有疏漏,管理方则拿出巡查台账、护栏警示标牌等证据。法院这样判了!
事情发生在2024年2月。这位姓李的老人,当时82岁了,还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那天他不知怎么就走上了沈海高速,一辆重型半挂车在第三车道撞上了他,老人当场就不行了。
交警认定,老人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老人的6个子女先从保险公司拿到了车险赔偿。
按理说,事情到这儿该了结了。但子女们转头又把高速公路管理方告上了法庭。他们说,管理方防护有疏漏,没尽到安全管理职责,要求赔偿13万多。
法院受理后仔细查了查。这条高速全程装了隔离护栏和防护网,两道实体隔离。沿线该有的警示标牌一个不少,间距也符合规定。管理方该做的防护和警示都做到了。
法院还点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老人82岁高龄,又有精神障碍。6个子女作为至亲,本该好好照看老人,结果放任他一个人跑出去,还闯上了高速。这才是老人出事的根本原因。
管理方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法院驳回了6个子女的全部诉求。判决下来后,两边都没有上诉。
要我说,这个判得好。高速是什么地方?那是封闭的、专门给机动车跑的路,不是随便走的人行道。
一个82岁、精神有问题的老人,是怎么从家里跑出来、翻过护栏、走上高速的?6个子女,难道一点儿责任没有?
老人出了事,子女难过,这能理解。但难过归难过,总不能谁让你心里不好受就找谁赔钱吧。
已经找司机和保险公司赔了一轮,转过头又告管理方,这跟“讹”有什么区别?合着谁摊上了就得掏钱?
法院这次判得明白:有过错才担责,没过错不买单。管理方护栏装了、警示牌立了、巡查也做了,该尽的义务都尽了。不能因为出了事,就非得找人背锅。
要是这个口子一开,以后只要有人在高速上出了事,家属就能告管理方,那管理方成什么了?冤大头?公共管理的成本最后还不是摊到每个人头上。
这件事最该反思的是那6个子女。82岁的老人,还有精神障碍,这样一个人生活能不能自理都是问题,更别说独自出门了。
6个子女,但凡有一个人上点儿心、看紧一点儿,老人能跑上高速吗?很多家庭觉得,给老人吃饱穿暖就算孝顺了。可安全呢?老人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保障不了,谈什么孝顺?
出事以后,6个子女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在照看老人这件事上反省,反而到处找人索赔。说难听点,这哪是给老人讨公道,这是拿老人的命当摇钱树。
这些年,“谁死谁伤谁有理”的风气被惯出来了。只要有人出事,就有人想方设法找人赔钱,不管对方有没有错。这种风气不能再纵容了。
法律的归法律,同情的归同情。老人走了,大家心里都不好受,但不能因为同情就乱判、乱赔。法治社会,讲的是理,不是闹。
这件事也给所有做子女的提了个醒。家里有高龄老人、有认知障碍的老人,多上点儿心。社区、社会也该多帮衬一把。但归根结底,第一道防线还是在家里。与其等出了事到处告状索赔,不如平时多尽尽心,别让老人出事儿。这才是真孝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