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连麦律师倾诉说她和前夫离婚刚满十个月,这段时间对她来说却像十年一样漫长。他解释说自己和前夫结婚多年,有一个两岁三个月的儿子,因为当时家里条件不好,她一个人带孩子压力很大,后来她在酒吧上班时认识了一位王老板,王老板包了最贵的卡座,给她转了六万块钱,还说每个月再给一万,只要她周末和他约会。她当时没抵住金钱的诱惑便同意了这件事。
相处三个月后,王老板带她去了私人会所,她看到其他太太的包比自己两年工资还贵,王老板说只要她是自由身,就可以和她在一起。她回家就提出离婚,前夫当时很激动,把结婚照从墙上卸下来摔碎,玻璃渣掉在她脚背上,她都没感觉到疼,一心想着马上能过上好日子。
为了尽快离婚,她选择净身出户,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她以为能和王老板结婚,结果发现对方根本没打算娶她,带她看的豪宅也是空壳。她不仅没过上想要的生活,还把准备给孩子上双语幼儿园的25万积蓄给了王老板,后来妈妈生病,她去要钱也没要回来。
现在前夫已经有了新的对象,对方是个老师,两人正在相处。女士知道后很不甘心,到处打听前夫的消息,还去前夫新女友的学校闹事,举着喇叭喊对方是“2+1”,甚至在家长群发P的亲密照片。
律师问她,当初离婚时怎么没想过孩子需要亲生母亲,现在才想起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女士说她和前夫是在工地认识的,当年一起吃苦,结婚五年,攒首付那天前夫抱着她转了大圈,他们是有真感情的。但律师指出,是她自己亲手把这段感情拱手让人,现在做这些事,还反过来怪别人。
最后律师告诉她,婚姻不是想要就要、想丢就丢的,前夫对她那么好,她不珍惜,现在后悔也没用,要为自己的决定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