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7月22日,昆明的张女士接受了一次全麻隆胸手术,费用1.8万元。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大约一周后,她自己检测出了怀孕,第二天又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结果显示已经怀孕约5周,而且是双胞胎。手术已经做完,妊娠却在随后被发现,这场纠纷的关键也随之落在一个问题上:术前检查到底做到了什么程度?
张女士并不是直接到医院就做手术。
按照她提供的情况,7月20日,她在昆明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接受了术前体检,其中包括抽血等多个项目,当时得到的结果没有显示身体存在异常。她此前也没有备孕计划,两天后便按照安排接受了全身麻醉下的隆胸手术。
变化发生在术后一周左右。张女士在家自行检测出怀孕,随后前往正规医院检查,最终得到孕约5周、双胎妊娠的结果。
因为手术过程中使用了全身麻醉,她开始担心此前手术和用药对妊娠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再次找到整形机构,希望退还手术费用,同时给予相应补偿。
但院方没有接受这一要求。
医院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手术之前已经进行了完整的术前检查和风险筛查,还专门询问了张女士是否处于备孕状态。
在院方看来,相关诊疗过程有书面材料和张女士本人签字确认,因此拒绝了退款和赔偿要求,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双方争议到这里就很清楚了。张女士关注的是,自己明明接受了术前检查,为什么手术后一周便查出已经怀孕5周;医院关注的则是,已经按照自身流程进行了检查,并且患者此前明确表示没有备孕计划。
这两个事实放在一起,并不能简单得出“谁一定有责任”的结论。真正需要弄清的,是术前到底检查了哪些具体项目,病历中有没有与妊娠风险有关的询问和记录,当时采取的检查方式是否符合这类手术的诊疗要求,以及在当时的妊娠阶段能否通过相应检查发现异常。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做过抽血检查”和“专门进行过妊娠筛查”不是天然等同的两个概念。一次所谓“全套体检”究竟包含什么项目,要看实际检验单和病历,而不是只看“检查正常”四个字。
这也意味着,双方如果最终进入法律程序,病历、检验报告、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以及术前问诊材料都会成为重要依据。
医疗美容虽然带着一个“美容”二字,本质上仍属于医疗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美容医疗机构依法开展医疗服务;
针对医疗美容消费,监管部门也多次提醒求美者保存病历、手术同意书和收费凭证,这些材料在发生纠纷后往往直接关系到事实能否被还原。
而从司法处理角度看,医疗纠纷也不是简单看“手术之后发生了什么”,就直接认定手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司法解释明确,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涉及专业医学问题时,可以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来判断。
这正是这起纠纷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张女士现在提出退款赔偿,院方则坚持流程合规,双方真正缺少的不是更多争论,而是一份能够把术前检查内容、妊娠阶段、诊疗规范和实际后果对应起来的专业判断。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不能被“怀了双胞胎”这个戏剧性结果带偏。
张女士担心全麻和手术对妊娠产生影响,是她提出交涉的重要原因,但是否已经造成实际健康损害,需要由专业医疗机构根据后续检查判断,不能仅凭手术发生在孕早期就直接下结论。
从7月20日体检,到7月22日手术,再到一周后发现妊娠,这条时间线已经足够引人关注。但比猎奇更值得讨论的是,医疗美容机构面对育龄女性进行需要麻醉的手术时,术前筛查应该细到什么程度;患者没有备孕计划,又是否意味着妊娠风险可以只靠问询排除?
这场纠纷最终如果进入司法程序,真正决定责任的不会是“谁更委屈”,而是病历、检查项目、诊疗规范和专业鉴定。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件事留下的提醒也很具体:医美手术不是普通消费,下决定之前除了问效果和价格,更应该把禁忌症、术前检查项目和麻醉风险一项项问清楚,并把所有医疗材料保存下来。
【信源】
中国新闻周刊:《女子隆胸1周后查出孕5周要求退款》
九派新闻:《做隆胸后1周查出孕5周女子发声:认为是医院术前检查不到位,希望退款及赔偿遭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