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部要感谢屏摄的电影¹ 一个影视博主讲这种话非常恐怖,不具备法律科学起码知识水平。
² 实际上机关自己还自我约束着审查边界呢!结果,你因为讨厌一部电影,就想假机关的手去消灭它,想没想过这种扩张审查权力以后的结果?
³ 法理学的告诉我们:第一,要尊重市场竞争的原则。一部电影只要没有明显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它本身的质量的好坏,它的艺术水准,应该交给市场、观众以及影评人通过自由讨论来淘汰。绝不是让政府去代劳!
第二,要尊重法律上的比例原则。就是说,再烂的电影,最差的后果是浪费了极少买票观众的票钱和时间,这属于极其轻微的市场瑕疵。但如果允许一些机关以办事人员认为的“质量好坏”为由直接禁止上映,枪毙作品,那显然超过了比例原则。影响更糟。
⁴ 法治社会的逻辑应该是正常放行;如果真的出现了严重明确而且即刻的危险,比如煽动暴力、严重诽谤甚至更加糟糕的结果,再进行事后的追责。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进行刑事审判。
⁵ 现实世界中,这种判例很多的。这里不适合详细的展开,只要记住一句话:像牛来这种极端个例电影,偶尔出现一次在“电影长河”里不可怕,但如果引进“事先内容质量审查定生死”的惯例而污染了水源,那就太恐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