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公开招聘重刑出狱人员,为何不偷偷招?胖东来的这次引起争论的事情,并不是关于工资和福利的问题,而是在于招聘的人选上。新乡三胖店的千人招聘计划里有大约2%的职位是给刑期五年以上的、已经出狱的人;另外还有大约20%的职位留给了退伍边防军人。
一个被全社会所认同的大类人群,另一个则是曾经有过严重的犯罪行为之后又重新回归到社会上的一个人群,在同一个招聘方案里面出现,这样的情况必然会引起争论。
很多大学生一直挤不进去胖东来,现在却看到了有重罪前科的人拿到了将近一万元的月收入,心里自然会感到不平衡。有人觉得工作机会本来就不多,所以企业应当把重点放在那些没有犯罪记录的一般应聘者身上。还有人担忧,超市里有现金、商品以及大量的消费者,在招录刑满释放人员之后是否会加大经营的风险呢?
对这些质疑不能简单的说成是没有包容性。企业的责任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顾客、员工的安全也不能只靠口头上保证。
问题是,刑满释放的人如果长时间没有找到工作的话,将会怎么样呢?
据报道,在刑满释放之后,由于背景调查的原因而被企业拒绝的情况很常见,即使投递了几十份简历也没有任何回应。有的人只能做临时工,有的人一直在换工作,收入不固定,家庭状况也会受到波及。司法界一直关心的问题是,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到社会之初就存在再犯罪的风险较大。无收入、无身份感、无固定的生活方式都使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胖东来的方式不是“犯了错误就可以直接进入”,而是在经过严格的挑选之后才给机会。
2025年的时候,胖东来曾经招聘过有过犯罪记录的人,最后招了三十个人,并且设置了六个月的试用期。到2026年时,招聘要求更加具体化了,主要针对的是刑期在五年的以上并且已经完成了服刑的人群。但是这不表示每个人都可以上岗。据之前公开的信息可知,企业在排除掉暴力、性侵犯等严重犯罪之后,还会考察求职者的服刑表现以及出狱后的状况,并根据风险等级来分配工作。
这套制度的主要内容并不是降低要求,而是在原来的“有无前科”的基础上加上了“犯了哪些错误、是不是真的悔过自新、能不能够被约束”的条件。
胖东来的另外一个大多数公司没有的优势就是员工的收入以及管理水平。到2026年第一季度的时候,员工平均拿到手里的钱大约是九千五百八十八元左右,人员流失率为0.94%左右。一份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福利待遇可以给想要重新回到社会中去的人带来很大的限制作用。再次犯错误就会失去这份工作,并且会失去重建生活的可能。
而且胖东来并不是只让员工听从自己的指挥。在2026年的八月份的时候,公司对外公布了对于两位受到顾客无理对待而感到委屈的员工进行赔偿的事情,在这件事情上给这些受委屈的员工发放了几万块钱的慰问金,并且还把那些无理取闹的顾客告上了法庭。企业会去保护自己的员工,那么员工才会把工作当作一种长期的选择而不是一个短期的跳板。
这也是为什么胖东来能够去试一试,而其他的公司却不能够复制的原因。
胖东来之前曾经无偿帮助过同行,并且已经投入了大约八千三百万元,而且由于输出自有品牌等缘故造成了将近十九亿的销售损失。但是帮扶结束之后,一些企业不但没有继续维持原有的合作关系,反而以同样的经营模式参与到价格战中去。于是于东来就不再进行同行帮扶了。
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考虑的话,差别就很明显了。
帮扶同行,企业把经验与资源交给了外部,但是效果不好把握;而招聘刑满释放人员,在自己门店、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模式之内做一次小范围试验。前者的投入比较大,边界不明确,后者的名额较少,流程可以控制。胖东来的做法不是对所有人都无条件开放的,它只给大约2%的职位留出空间来检验这个体系是否能够运转起来。
这样的选择既有现实计算又有企业的判断。与其继续对已经成熟的同行进行教育和管理,不如给那些愿意从头做起的人提供一个受限制的工作机会。前一种方式不一定能够影响到别人,但是后一种方式可以依靠工作的记录、日常生活中的管理以及经济上的保证来判定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发生了变化。
但是胖东来所做的尝试并不能被当作成功的例子来推广给其他的公司去模仿。国家对企业的招录刑满释放人员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政策里每人每年可以抵扣六千元,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支付筛选、培训、监管以及岗位调动等费用。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成熟的管理体系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招聘会引发新的问题。
胖东来的做法并不是给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对一种有限制的证明:刑满释放人员能不能够依靠稳定的就业来恢复自己的生活状态,企业是否可以在承担风险的同时去控制住这些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