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可能有点扎心的事,婚外胚胎案这个走向,看得人心里挺复杂的😅
男方主动撤诉,换来的是半年内不能再提离婚。表面上看是“暂停”,但明眼人都懂,这哪是停战啊,分明是算准了时机先撤一步。为啥偏偏在女方申请调资产之后撤?不就是怕法庭上那些伪造证件、婚内出资养胚胎的证据全被摊开晒嘛。
说实话啊,法律给了半年冷静期,可这半年对女方来说,大概比任何时候都难熬。财产调查被迫中断,刑事立案监督刚被受理,每一步都像在夹缝里往前挪。我就想问一句:难道主动撤诉的人,就能把该面对的问题也一起撤掉吗?🤔
其实吧,这案子走到现在,早就不是单纯的离婚纠纷了。说到底,法律程序可以暂停,但人心里的账,从来不会因为撤诉就一笔勾销。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