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并非“上帝”
改革开放以后,有一个说法很有市场,即消费者就是上帝。比如说,郭先生说相声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来的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的确这很有道理。当商品短缺时,或者说计划经济时代里,能有商品或者服务就不错了,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消费者的地位也就水涨船高了。毕竟,没有消费者选择,消费者不买单,这商家就得亏损,亏损意味着破产倒闭被淘汰。
如此,也就有了消费者是上帝的说法。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中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并不是每一个都是“上帝”,尤其有的消费者如撒旦一样。
此时,若继续一丝不苟的奉行消费者是上帝的理念,那么,商家就得付出惨重的代价。这个代价不仅仅是经济损失,也会有员工人格尊严的被贬损。
对此,有些商家会选择息事宁人,不敢追究消费者责任,只是一味的安慰员工,甚至发“委屈奖”来避免事态的扩大。
这样的委曲求全选择,让商家避免了负面影响,但是让员工承担了屈辱与精神压力。就如前几天网络曝光的伊犁某民宿事件。
只开一间房,来了十几个客人,多辆私家车,占用民宿院落,用民宿水电洗衣机,到头来逼迫民宿开“150元车上休息费”,又以此为要挟,逼迫民宿赔偿,且开除两位员工。
好在最终事实真相大白。可事实真相大白,也无法挽回对民宿造成的不良影响,王姓消费者一行“占尽便宜”。同时,两位员工受尽冤屈,又被开除。
相比而言,在重视员工人格尊严方面,胖东来做的非常好。不说胖东来给员工支付超出市场平均水平的薪酬,仅这个对员工人格尊严的保护,就值得所有商家学习。
近日,胖东来将两起顾客侵犯员工人格尊严的事件进行公示。有消费者驾车插队、顶撞劝阻员工;有消费者占用消防应急电源充电,辱骂掌掴抽打工作人员。
对这样的消费者,胖东来绝对没有纵容,而是借助法律武器维权。违规消费者有人被行政拘留,有人虽免于拘留,但仍被提起诉讼追责。
三位在服务这些消费者时,受尽委屈的员工,获得了胖东来合计7万元的补偿。有这样的案例,对员工来说,胖东来会撑腰,而对个别消费者来说,胖东来尊重消费者,但不会“惯着”消费者的。
其实,说起个别消费者的事,在国内金融系统,有个人征信制度;在民航系统,有黑名单制度。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是上帝,都值得尊重。
对哪些如伊犁民宿事件中的王姓消费者等,对胖东来案例中的个别消费者,商家该拒绝就必须拒绝,不能全部当做“上帝”一样对待。
到此,我以为胖东来之所以能够成为国内企业的明星,成为现象级企业,关键就是胖东来让利员工保护员工,并且不滥化消费者权益,能够理性客观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