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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市明夫妇的问题,并不只是“乱投资”这么简单。 其实问题不在于邹市明不会选择项目

邹市明夫妇的问题,并不只是“乱投资”这么简单。
其实问题不在于邹市明不会选择项目,而是他误解了IP变现的基本规律。
邹市明最大的幻觉,是以为“拳王”二字可以自动兑换为现金流——这才是他为什么想当然的、毫不怀疑的认为开拳馆是必然的。
那座上海黄浦江边斥资打造的1.8万平方米的高端拳击中心,年租金5000万,年卡定价3.8万至8.8万,装修极尽奢华,连一盏水晶灯就耗资300万。
不是“人傻钱多”,而是因为邹市明坚信,只要挂上自己的名字,全国的拳击爱好者乃至更广泛的体育迷都会来这里“朝圣”、顺便花钱。
他的认知错误并非体现在几百万的水晶吊灯——这其实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他把“IP变成现金流”这件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如果邹市明不是开拳馆,而是做了什么别的产业,他很可能还是会翻车。事实上,他投了那么多项目都失败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背后也都是因为犯了同一个错误:以为IP可以直接变现。
全世界有名气的人那么多,为什么未必都能靠名气赚大钱?可见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你有名气,然后人家就来你这儿花钱,真没这么容易。
IP变现需要的是先产生一个“品牌忠诚度”,将个人IP和品牌紧紧结合在一起,就像“李宁”这个个人IP名字和运动服饰的“李宁”合二为一,才产生了品牌的持久声誉。
反观邹市明,他选择捆绑自己名字的,只是一个物理空间上封闭、位置定死在上海的拳馆,这其实是在极大程度上锁死、限定自己的名声与品牌,与“扩散IP影响力”恰恰相反。
再比如贝克汉姆,他选择的投资项目绝大部分都是轻资产,这样就会让自己的个人IP轻盈地跨越许多不同的领域,而这些领域又多多少少都和体育相关。
而邹市明选择的却大多都是重资产、重折旧、重人力的创业项目,非常累、风险极大。
300万的吊灯,问题的本质不是“买贵了”,而是想要靠名气就能“开个店坐等顾客来”。